首先,什麽是家暴?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行為。很明顯,家暴不僅僅是身體上的傷害,更是精神上的侵害。
根據全國婦聯公布的數據,中國約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目前,這些家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包括三個層面:
1,法律層面:法律的適用不夠完善,法律的執行力度和懲罰力度不夠,助長了身邊的家暴。
2.傳統上,家庭暴力被視為“家務事”。在很多人的意識裏,維護家庭關系更重要,這在某種程度上比不完善的法律更可怕。
3.自身層面:受害者及家屬“家醜不可外揚”的心態,讓家暴更具隱蔽性。
需要明確的是,家暴不是家務事,而是犯罪。如果真的遇到家暴,壹定要及時報警,及時向居委會、婦聯等單位求助,並保留書面材料作為證據。證據可以是:報警記錄、警方筆錄、警告;醫院診斷證明和法醫鑒定;音頻、視頻和照片;證人證詞;保函或電子證據(錄音、微信聊天記錄)。
此外,還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是指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加害人騷擾、盯梢、接觸受害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加害人搬離受害人住所,以及實施其他措施保護受害人人身安全的制度。)
如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需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人民法院予以記錄。攜帶下列材料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1,身份信息材料(身份證等。);
2.關系證明材料(結婚證、戶口本等。);
3.法院記錄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口頭申請;
4.證明家庭暴力存在的實際證據。
從這個角度來說,很多人都能體會到家暴的恐怖。也讓那些問“為什麽被虐了還不離婚?”?這是妳的問題。“有些人對家庭暴力感到無能為力。
不是家暴受害者不想離開,而是受三個因素影響。
1,有些人因為婚後不工作,沒有收入,需要互相依靠才能生存,所以離了婚就怕不能獨立生活。
2.有些人離不開它,因為“孩子不能有壹個不完整的家”。這些人沒有意識到的是,生活在有家暴的環境中,對孩子的傷害比單親更大。
3.還有壹部分人,經濟上獨立了,但精神上並不獨立,思維模式也沒有扭轉。潛意識裏,他們認為“離不開對方。”
責備家暴受害者,不如思考如何保護他們,幫助他們有勇氣走出“苦海”。引導他們改變思維模式,幫助他們建立獨立生活的信心,同時社會也能提供救助渠道和支持,讓家暴受害者真正有壹個安全的港灣。
男人會被家暴虐待嗎?
作為壹個專業的婚姻律師,我可以很負責任的說,當然!
從目前常見的離婚案件來看,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女性占大多數。壹般情況下,女性在選擇結婚對象時,會選擇讓自己有安全感,比自己強大,能保護自己的人。畢竟單從身體上來說,男性比女性更有優勢。
當然,體力和家暴沒有必然聯系。我也見過壹個堅強的女警被壹個瘦弱的平民丈夫虐待。
男性家暴案件雖然少了,但也不是沒有。去年我代理了壹個離婚案件,就是男方不堪家暴離婚。
男方說經常被女方打,衣架被打斷。女方也會半夜拿刀嚇他,不讓他睡覺等等。聽了男方的描述,庭審前壹直覺得女方很強勢。實際庭審過程中,我看到那個女的就跟普通女生壹樣,完全看不出有什麽身體上的優勢。
所以,無論男女,無論體力差異,遇到家暴時,都要堅決制止,懂得取證。家庭暴力,不管是什麽原因,都應該被容忍。
我接到壹個案例,女方被丈夫虐待兩年多。她每天最大的恐懼就是下班回家,整天活在恐懼中,生怕自己壹不小心,老公會大發雷霆。她小心翼翼地防止被毆打、被勒死、被鎖在房子裏和被刀威脅...為了給孩子壹個完整的家,她忍了兩年。直到後來,丈夫的家暴開始延伸到孩子身上。她最終決定離婚。
我想說,父母之間的家暴,傷害的不僅僅是被打的壹方,還有孩子。因為妳不知道哪些行為可能會影響到孩子,甚至是未來孩子的配偶和孩子。如果原生家庭有家暴,孩子成年後更容易有家暴。所以我建議對孩子有撫養權的壹方,離婚後要及時關註孩子的心理狀況,必要時讓孩子接受心理治療,徹底擺脫家暴留下的陰影。
另外,遇到家暴壹定要報警。有些人覺得報警沒用,但是報警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把對方關進派出所,更是為了警告施虐者,讓他知道我們面對家暴的堅定態度,即使不構成刑事責任或者行政處罰的標準。
很多人第壹次遭受家暴時,往往會被恐慌和恐懼淹沒,這很正常。不要著急,如果第壹時間拿不到證據,事後找機會通過錄音或者聊天的方式與對方確認家暴事實。
最後,在家暴面前不沈默,應該是受害者能夠積極面對,家庭、鄰居、社區甚至社會能夠給予支持,警察、法院能夠給予保護,而不是掀起男女對立,撕裂輿論,讓孩子面對壹對不理智的父母,生活在互相傷害的陰影中。
妳會原諒家暴嗎?
我發現很多人在遭遇家暴的時候,壹次次原諒對方。我的壹個當事人曾經跟我說過,雖然他被家暴的時候很痛苦,但是冷靜下來之後,他會跪下來,道歉,保證不會再這樣了,有時候還會打自己耳光。我覺得他原諒了他的認真道歉。但是後來,他又會這樣做。想分開,又怕再被他糾纏。我不知道該怎麽辦。
要我說,家暴首先真的很危險,因為,大多數情況下,發生在壹個相對私密的地方——家裏。二是因為家暴壹般持續時間更長。家暴不是只有壹次,施暴者不會因為對方的寬容而停止。侵犯者會通過對方的態度不斷試探受害者身心承受能力的底線,容忍只會讓他越來越差。
我們常說家暴只有0次,無數次。當妳遭受家暴時,壹定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千萬不要默默承受。很多人認為家暴是家裏的事,家裏的家醜不可外揚。妳不能報警或者不想報警。不這麽認為。家暴不是壹個家庭的事情。家庭暴力是違法的。遇到家暴,壹定要報警。這是受害者對家暴的堅定態度的明確表示,也是對施暴者的警告和威懾。此外,起訴離婚時,也可以將警方記錄作為家暴證據提交給法院。
至於該不該原諒他,需要自己判斷。無論選擇原諒與否,都應該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如果對方表示歉意和後悔,可以選擇簽訂悔過協議或夫妻財產協議,並寫明家暴原因。如果對方沒有表現出悔意,也可以選擇離婚,自己開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