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男子騎電車當街拖行女子,我對於這件事的看法是:這件事應該是兩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影響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危害了社會的治安,理應受到刑事拘留。桂林的壹名男子,在公路上騎著電動車,電動車的後面則拖拽著壹名女子。女子的身體在地上摩擦,壹不小心就可能丟掉性命,也給大眾的行車安全帶來了隱患。
壹、女子緊抓電動車不放,是在拿生命開玩笑,也應該被刑事拘留
其實在這壹起事件中,男子並沒有將女子的手栓在電動車上拖行,而是女子與男子有糾紛,所以緊抓著電動車不放。電動車啟動以後,這名女子依然沒有撒手,任由著男子拖拽,也是比較拼命的。如果真的是發生意外事故,這名女子的行為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去威脅別人,也是對大眾的不負責任,尤其是在公***的場合。哪怕倆人有再大的矛盾,也不能無視的社會的交通秩序。 ?
二、男子不顧女子的生命安全,公然藐視法律和交通法則,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說起這名男子來,行為也是極其惡劣的。看到女子用手拖拽電動車,卻依然駕駛著電動車在公路上行駛,導致女子的身體地上磨了很長時間。周圍的人喊他停下來,他卻像不知情壹樣,完全沒有任何反應。這種行為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也影響了社會的治安秩序,警方應該將其刑事拘留,處以嚴厲的懲罰。
三、雙方如果是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可以請求司法部門的幫助,而不是任性在馬路上拖拽
這二人之所以會在馬路上發生拖拽事故,無非就是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如果女子認為男方有錯,也是可以到法院起訴男方的。在法律的支持之下,絕對不會冤枉任何壹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任何壹個壞人,完全沒有必要拿生命開玩笑。
那麽,妳認為這二人的糾紛,應該如何正確解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