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人死亡 罪與 過失致人重傷 罪都屬於過失犯罪,但是二者在量刑輕重上不同。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除了量刑不同以外,過失致人死亡與過失致人重傷還具有以下區別: 第壹,侵犯的客體不同,過失致人死亡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過失致人重傷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 第二,造成的危害結果不同,過失致人死亡造成了死亡的危害結果,危害結果較為嚴重,過失致人重傷只造成了重傷的結果,相對於死亡結果而言比較輕微。
法律客觀:被逮捕前可以做什麽 (壹) 可以盡快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且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因病、因傷無法到公安機關投案的,可以先以信件、電話等方式投案或者委托他人代為投案; (二) 造成被害人損失的,應該積極賠償被害人,向被害人及其家屬賠禮道歉,爭取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原諒; (三) 在向公安機關坦白罪行的時候,不要推卸責任,包庇他人; (四) 在交代案情的時候,可以說明事情發生後,自己采取了哪些措施去積極的挽回損失; 被公安機關逮捕後可以做什麽 (壹) 造成被害人損失的,積極與被害人壹方協商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盡量彌補受害人壹方的損失。且盡量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取得《刑事諒解書》。 (二) 如果被采取強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超過法定期限(拘留最長不得超過37天、逮捕後被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的,可以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如果在偵查階段,那麽僅有律師能夠進行會見,所以可以在偵查階段便委托律師介入,了解清楚案情,弄清楚違反的法律法規,避免因為不了解程序和法律法規而造成更壞的後果。 (三) 如果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的孩子的,那麽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如需針對解決,立即提問獲取律師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