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派出所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在辦理申領、換領、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等候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臨時身份證。由本人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申請辦理臨時身份證。受理窗口受理後直接打印《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2、法律依據:《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三條
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二、身份證異地辦理的流程是什麽
只要申請人沒有不良信用記錄、相貌沒有變化,就可以申請異地辦理身份證。
在申請異地辦理身份證,準備好“戶口簿”、“所居住城市的居住證”、“即將過期或已過期的身份證原件,原件遺失的需要身份證遺失證明”。申請人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申請通過後免費拍攝證件照,錄入指紋。身份證會在兩個月內發下來,這期間可以申請臨時身份證。
回答於2022-07-21
彭宗輝
資質認證
執業年限
2
認證: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
擅長:公司事務 刑事辯護
撥打電話
在線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