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敏1
張敏,男,36歲,黨員,現任武安交警大隊土山中隊副中隊長。該同誌遵守人民警察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認真履行警察職責,努力完成領導交給的任務。
工作中嚴格依法辦事,糾正違章行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違章司機壹視同仁,詳細耐心地指出其違章行為和危害,讓其在接受處罰的同時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使其信服。
為了更好地為人民服務,他不斷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安全法等專業知識。
通過多年的工作實踐,我的思維和專業工作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本人連年獲得先進工作者、執法標兵、先進個人等優秀稱號,榮獲2012、2017武安市政府三等功。
2.張輝
張輝,男,40歲,黨員,現任邯鄲交警支隊晉安新區大隊事故中隊長。我參加工作以來壹直在事故處理崗位上工作。我積極、勤奮、誠實。
無論在生活中還是在工作中,我們都嚴格要求自己,得到了領導、同事和群眾的壹致好評。參與交通事故處理調解工作9600余起,辦理刑事案件50余起,抓獲網上逃犯9名,收到感謝信56封,錦旗76面。
3.賈紅輝
賈洪輝,男,34歲,黨員,壹級警司,現任邯鄲交警支隊冀東大隊第四警務區中隊長。在工作中,他勇往直前,勇挑重擔。他每天最早到達崗位,最晚離開,帶領四警區民警加強崗區交通秩序整治,實現了崗區“零違法”。
並且在小事上,履行了人民警察為民的宗旨,贏得了轄區人民的好評,展示了新時代邯鄲交警的良好形象。
2011被邯鄲市公安局評為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個人”、2013年度“先進執法工作者”、2014年度“先進工作者”、2016年度“先進個人”。?
4.王文超
王文超,男,32歲,黨員,現任邯鄲市交警支隊賀鑄大隊二中隊中隊長。十幾年來,他堅守著壹個中國黨員的義務和職責,忠實履行著人民警察的誓言。
有壹次,壹場大雨讓他的腳因雨水浸泡而發炎,腳面潰爛。醫生勸他“別動,休息”,他卻堅持白天上班,晚上在醫院掛水。為防止受傷面與皮鞋摩擦,他用衛生紙包裹傷口,仍堅守崗位指揮。
2017年,王文超聯合中隊民警開展10大型服務活動,做好事200余次,送急診病人到醫院20余次,幫助走失兒童尋親45次,受到各級新聞媒體表揚20余次。
5.盧勝強
盧勝強,男,40歲,雞澤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隊員。業余時間愛鉆研法律法規、公安心理學、社會管理等壹切與工作相關的知識。他勤於思考,勇於實踐,不斷探索新的方式方法並運用到交通執法中。
夏天值班的時候,白天站崗,晚上管酒駕。我每天工作十多個小時。“我雨天泡在水裏,晴天壹身汗。”我站在烈日下冒著酷暑,從不抱怨累。他堅持與人民溝通,了解他們對交通管制的意見和建議,傾聽人民的聲音,重視民生,也拉近了警民距離,融洽了警民關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邯鄲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