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基本稅率為3%,優惠稅率為1.5%和1%。交易總額的3%按基準稅率征收。買受人首次購買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支付65438+總成交金額的0.5%。買受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的,支付65438+總成交金額的0.5%。
印花稅:稅率為1‰,按正常交易的成交價格征收,交易雙方各承擔壹半。
營業稅及附加:房產證不到兩年轉讓,不能免征營業稅。需要按照轉讓所得與所購房屋原價的差額征收營業稅。根據2010房產新政,對出售不滿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出售超過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對出售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按照兩次交易的差額全額征收營業稅,對出售超過5年的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出售的房產為商鋪、寫字樓、廠房等非住宅的,不論證5年後是否需要全額征收營業稅。
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上市交易不滿五年時征收。有兩種方式:①稅率為20%,按照財產轉讓所得征收(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的契稅-本次繳納的營業稅-合理費用);②不能提供購房發票原件的,按成交價的1%征收。由賣方承擔。征收條件個人住房轉讓所得稅以家庭為單位出售非唯壹住房繳納。這裏有兩個條件:家裏唯壹的房子;購買時間在5年以上。如果兩個條件同時滿足,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不滿足任何壹個條件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手房交易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適房、安居房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壹半。
轉移登記費:普通二手房80元/套,由買受人承擔。
土地出讓收益(已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出售轉讓時收取,按房屋正常交易價格的2%計算。由賣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