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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柔醉駕政策是怎麽規定的

很多人其實分不清酒駕和醉駕的區別,往往認為這是同壹個意思。但醉駕只是指飲酒,而醉駕是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壹定水平。在中國,對酒駕的處罰要比酒駕嚴厲得多。下面就讓太平洋汽車網帶大家了解壹下北京懷柔酒駕2018政策是如何具體規定的。

懷柔酒駕2018政策是什麽?

(1)《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訂內容: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醒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在酒精影響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其進行約束直至醒來,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的處罰

1.《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拘留、罰款。

2.醉酒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依照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壹)造成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的;

(四)駕駛載客營運機動車的;

(五)存在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構成妨害公務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4.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被判處罰金時,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確定適用主刑的罰金數額。

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目前我國還沒有規定任何關於酒駕行為的新政策,所以懷柔酒駕2018政策仍然是按照之前已經實施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但現在各地區交警隊普遍在適當的時候通過各種渠道公開醉酒司機的個人信息。不想這樣暴露,就從自己做起,拒絕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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