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學術活動情況:
1.2009年10月,牽頭成立廣東省犯罪學研究會,並被推選為研究會第壹任會長。該研究會是從事犯罪學研究的學術團體,是廣東省法學會的專業學科研究會,由廣東省法學會和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同組建。該研究會將立足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廣東省,積極開展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深入研究如何預防、控制和打擊刑事犯罪,為各級政府和政法部門提供切實可行的參考意見。該研究會的成立,得到了廣東省學術界和實務界的大力支持。
2.2006年10月,作為法學專家,被廣東省普法領導小組聘請為廣東省“五五”普法高級講師團成員;
3.2007年12月,作為法學專家,被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聘請為人民監督員;
4.2006年8月,作為研究黑社會犯罪的專家,被廣東省委宣傳部邀請在“嶺南大講壇”作“讓青少年遠離黑社會”的專題演講。《南方都市報》進行了重點全面報道;
5.2006年3月,作為刑法專家,被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邀請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同行評議專家”,並對2006年度全國申報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刑法部分)進行專家評審;
6.2000年以後,曾多次主持、參加湖南省公安廳“打黑除惡”督查和調研,撰寫的調查報告得到公安部的高度重視,對湖南省的“打黑除惡”工作取到了較好的指導作用。發表過《有組織犯罪研究》、《刑偵百案精評》、《“保護傘”研究》等30多篇(部)關於黑社會犯罪方面的專業論文和研究專著,成為國內研究黑社會犯罪領域有壹定影響的專家。
7.從2005年,參加大型科研項目“刑事訴訟法修改學者建議”。該項目由著名法學家李步雲教授牽頭,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北京海澱區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律師協會和廣州大學***同承擔。該項目包括開展遍及全國的6000位公檢法司人員大調查、檢察院刑事訴訟改革試點、律師權利的強化和保障,最後形成對於“刑事訴訟法”修改的專家建議稿,交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作為修改法律的參考。
8.2005年6月,組織了廣東省26個監獄的監獄長參加的“人權理論與實踐”研修班。這次活動被省內多家媒體報道,《南方都市報》進行了追蹤采訪,並以《壹次尖端、敏感的培訓》為題,以2個整版的篇幅進行了詳細報道。
9.2002年9月至2003年12月作為湖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方面的聯絡人,參加了由著名法學家李步雲教授牽頭的“警察執法與人權保護”國際合作項目。項目內容包括編寫壹本教材、主辦壹期縣級公安局長培訓班、到歐洲進行學習考察。
10.2002年4—5月,應臺灣有關方面的邀請,到祖國寶島進行了為期壹個月的學術交流,並在2002年10月接待了臺灣“中央警察大學”考察團的回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