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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上海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壹、計件收費法
(壹)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作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
考察階段:1500-10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2000-10000元/件;
初審階段: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者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標準酌情收費。
(2)代理其他不涉及產權關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金額比例收費。
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可以根據法律服務涉及的標的金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期累計費用:
65438+萬元以下(含65438+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654.38+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費用比例為5%-7%;
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費用為3%-5%;
654.38+00萬元至654.38+0億元(含654.38+0億元)部分費用占比654.38+0%-3%;
1億元以上部分的收費比例為0.5%-1%。
第三,時間收費
代理執行政府指導價的案件,每小時收費200-3000元/小時。
四。費用描述
(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個罪名或者犯罪事實的,可以根據所涉及的罪名或者犯罪事實,按件起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訴訟部分,屬於政府指導價範圍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費;屬於市場調節價範圍的,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二)民事、行政訴訟案件既涉及財產關系又涉及非財產關系的,可以按照較高者計算和收費。
反訴案件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根據本訴訟的收費標準協商確定。
(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按照壹審標準執行。
(四)重大、疑難、復雜的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可以在規定標準的5倍以內(含5倍)確定。
(5)除特別說明外,上述收費標準均指訴訟案件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獨立代理案件二審、死刑復核、再審、執行的,執行壹審階段收費標準。代表過前壹階段的,從後壹階段開始減半收費。
附件2:
律師服務收費中重大、疑難、復雜訴訟案件認定辦法
壹、下列訴訟案件可在委托代理(費)合同中約定為重大、疑難、復雜的訴訟案件:
(壹)依法應當由合議庭審理的刑事案件;
(2)中級以上(含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壹審訴訟案件;
(三)符合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機關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標準的訴訟案件;
(四)引起社會廣泛關註、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5)新的案件類型;
(六)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港澳臺或涉外案件;
(七)辦案機關決定需要其他專業人員參與辦案的;
(八)案情復雜,涉及三個以上(含三個)法律關系的;
(九)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的其他重要、疑難、復雜的案件。
二、律師事務所按照本辦法所稱重大、疑難、復雜的訴訟案件與委托人協商收費,收費標準可在《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規定的標準的5倍以內(含5倍)確定,且累計收費不得重復。
三是律師事務所作為壹般案件接受委托,開展具體代理工作後,發現是重大、疑難、復雜的訴訟案件。律師事務所在辦案過程中可以及時與委托人協商,協商變更委托代理(收費)合同或者重新簽訂委托代理(收費)合同。
四、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托(收費)合同後仍對是否屬於重大、疑難、復雜的訴訟案件有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壹致意見的,雙方可向上海市律師協會申請調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