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8日,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通報,黃毅清因販賣毒品、吸毒已被批準逮捕。2020年7月10日,由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黃毅清壹案,在虹口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黃毅清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
擴展數據:
黃毅清販毒案被判刑
2020年7月10日,由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黃毅清壹案,在虹口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黃毅清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
2020年7月10日,由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黃毅清壹案,在虹口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黃毅清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
虹口區檢察院指控,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被告人黃義清夥同吸毒人員余某某,在其家及附近先後5次向余某某出售5包* * *約80克“冰毒”。被告人黃奕明知是毒品而銷售,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壹款、第二款第(壹)項、第七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控辯雙方當庭質證了證據,並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被告人黃毅清進行了最後陳述。法院根據被告人黃毅清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態度及社會危害性,作出上述判決。
百度百科-黃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