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從事違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用於營利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1.挪用公款是為個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或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給私人公司、企業,屬於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但案發前三個月以上全部歸還本金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給國家和集體造成的利息損失應予追回。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三個月以上,且案發前已全部歸還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賭博、走私等違法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數額較大和挪用時間的限制。按照國家規定犯罪前三個月以上全額返還本金的,可以從輕或者免除處罰。所以這個時候挪用公款的量刑還是要看挪用的數額。數額巨大的,還是要處罰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用於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不還的,是貪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歸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八十二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汙、盜竊、詐騙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汙罪。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經營管理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汙、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國有財產的,視為貪汙。與前兩款所列人員串通,勾結貪汙的,以* * *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