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警方通報了壹名跳河女子死亡的消息。
女孩跳河身亡已有壹段時間,警方已介入調查。經初步調查發現,該女子跳河當晚因感情糾紛與男友發生爭吵,後乘摩托車至博羅東江大橋。然後她給朋友發了壹條微信,說她想自殺。他的朋友來到現場,阻止了他想要自殺的想法,但女孩還是跳下了橋,最終還是死了。
女孩生前發生了什麽?
雖然女孩是自己跳河自殺的,但究竟是什麽原因讓他產生了自殺的念頭還在調查中,證明女孩生前受了很多苦。女孩的同伴曾說,事發當晚,女孩和另壹個小女孩在KTV和8個客人喝酒。那些成年男子不停地喝那個女孩,有紅酒,啤酒,洋酒。喝了三個多小時,女孩醉了,吐血了。在喝酒的過程中,我甚至不停地撫摸那個女孩。證明女孩受不了客人的行為,離開了KTV,最後打電話給男朋友。沒想到,他們在電話裏吵了起來,最後她自己開車去了河邊。
KTV邀請未成年少女陪酒會受到什麽處罰?
據說這家KTV請了十幾個未成年女孩陪酒,這個自殺的女孩就是其中之壹。當時女孩只有16歲,屬於未成年人。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酒店KTV不得邀請未成年人陪酒,不得邀請未成年人做壹些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壹旦是未成年人,在陪酒的情況下發生了各種意外,酒店沒有盡到相應的照顧和監護責任。壹旦發生意外,酒店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且,即使消費者不知道女主是未成年人,壹旦對女主做出出格的行為,也會受到懲罰,甚至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