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時想正常進入普通高中,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
2.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
3、連續3年辦理惠州市居住證。
4.在惠州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3年及以上。
5.隨行子女在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學籍。
簡單來說就是五個條件,三個三年(居住證、社保、學籍),以上條件都要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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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廣東省義務教育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第二十壹條學生因家庭搬遷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確需轉學的,應當辦理下列手續:
(壹)學生家長向學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要求,學校根據家長要求出具“轉學聯絡函”。
(二)家長憑《轉學聯絡函》向轉學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轉學。
(三)轉出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向符合條件的學生出具轉學通知書和轉學登記通知書。
(4)學生家長持學生轉學函到原學校辦理轉學手續,持轉學登記通知書到轉學學校辦理轉學登記手續。
轉學生新學期報到時間原則上與其他學生相同。
轉學手續壹般應在開學後10個工作日內辦理。畢業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轉學。
第二十二條移交學生學籍信息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壹)轉學學生或其家長將《學生轉學通知書》送達轉學學校;
(二)轉出學校根據學生轉學函,在10個工作日內將轉出學生的學生評價表復印件(加蓋學校印章)寄送轉出學校,或用檔案袋密封蓋章後寄送轉出學校學生家長。
(三)轉入、轉出學校在新學期開學後20日內將轉入、轉出學生名冊報學籍審核單位備案。
未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學校不得接收已轉學的學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期轉發學生評價表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