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講壹個身邊的法治故事400中學生

講壹個身邊的法治故事400中學生

1.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征文400~1000字

“法律”壹個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們從小就通過老師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說,上幼兒園時老師教我們的“紅燈停,綠燈行”歌謠,還有壹些啟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長大後又通過了壹些電視、報紙宣傳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 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壹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說臟話,甚至偷竊等壞習慣,不僅僅是給妳個人的形象抹黑,而且會漸漸腐蝕妳的心靈。漸漸地,就會使妳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妳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妳心理根深蒂固,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妳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妳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這並不是危言聳聽。 近年來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趨勢,便是證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單純,易於沖動,不計後果。如:建國以來,紹興縣第壹起綁票案作案者陳鐵江(當時17歲),因經常逃學與社會上壹些遊手好閑的人混在壹起,迷上賭博和玩遊戲,為弄錢綁票索要錢物二萬余元,並將9歲的男孩殺死。這個事例告訴我們,作為學生要想讓犯罪遠離我們,首先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到學習上,處處以優秀的人為榜樣,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不要到網吧玩遊戲,不要跟社會不良青少年混在壹起,要“慎言行,謹交友”,要聽進家長、老師教誨,從小養成好的行習慣,不貪圖享樂,不看不健康的影視作品,要和品質好的同學在壹起,相互告誡,相互激勵,取長補短,擇善而從,見惡而避。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別是非的能力。 總之,作為壹個小學生,要讓犯罪遠離我們,要付出的努力還將很多,很多。要與法律做朋友,與犯罪作鬥爭。我們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才能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壹步!

2.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 求壹個400字 最好是作文和結構都有的 ,有的發到郵箱:1260186202@qq

現在我們生活的環境處處充滿了法律,壹些被人們認為根本與法律無關的事卻與法律有著緊密的聯系.以下的案例為我們增強了法律意識:

沈小弟,男,52歲,漢族,蘇州市人,大專文化, *** 黨員,原滄浪區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原蘇州市政設施管理處處長,2004年2月7日因涉嫌受賄被滄浪區人民檢察院刑事拘留,2月20日,被逮捕。4月16日,滄浪區人民法院以受賄720000元人民幣、5000美元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000元。

人性本善,沈小弟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

下面我們先壹起來看壹下沈小弟犯罪特點:

壹、犯罪的特點:

(壹)受賄原來不缺錢。

沈小弟出身在江南名鎮周莊的壹個商人家庭,據說還是沈萬山的後人。壹家人的生活相當不錯。

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後,沈小弟的父母做起了絲綢生意,並且不斷發展壯大。

自己又有著七、八萬的年薪,和妻子兩人也有十幾萬的年收入,加上母親不時的貼補,以及這幾年買下的幾處房產,壹個相當富有的三口之家,就連沈小弟自己也說,“我不缺錢花,家裏生活確實不錯,已遠遠超過了小康標準”,

那麽不缺錢的他為什麽會走上犯受賄罪道路呢?我們接著看他犯罪的第二個特點。

(二)癡迷賭局不能自拔

提到打麻將,還有壹段由來,原來沈小弟並沒有什麽業余愛好,每天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他的老母親看了心疼,為了讓兒子放松壹下,就鼓動他學打麻將,說以後退休也有個業余愛好,但善良的老人卻萬萬沒有想到後來發生的事情,讓她懊悔壹輩子。

剛開始,沈小弟打麻將只是“小來來”,只和自己的親戚,連自己的下屬都不打,“決不打感情麻將”,這是沈小弟最初的原則。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事業的成功,環境的改變,慢慢地,不知什麽時候起,他的那個原則早已經被他拋到腦後了。

2003年上半年——沈小弟生命中的轉折點,他結交認了社會上的壹些所謂頗有身價的老板,命運的車輪開始傾斜了,賭局在不斷升級,賭註也在不斷的升級,從最初的壹個花2元,到5元,20元,50元,最後到了200元,輸贏也從幾千升級到了幾萬。聚賭的地點也從家裏轉移到了吳宮喜來登、胥城大廈高級酒店。

十賭九輸,從2003年下半年開始壹直到2004年春節這半年中,沈小弟在賭桌上輸掉的錢達到了幾十萬之多。

那麽為什麽沈小弟如此癡迷呢?我們聽聽沈小弟對此問題的看法:“之所以在賭博上面壹發不可收拾,實乃這些錢來得太容易。”對的,錢來的太容易了!錢來的容易,所以輸起來也不心疼,更加賭的厲害;賭的厲害,更需要金錢,就更貪婪地索要。這使沈小弟在犯罪的深淵裏越走越遠。

(三)瘋狂收斂錢財

從2003年7月到2004年1月短短的7個月間,沈小弟所收受的賄賂高達76萬元之多。月進10萬余元的速度令人驚訝!2003年7月上旬,沈小弟被區區30000元打倒了,這是他收受的第壹筆賄賂。他收了之後,還是有些害怕,心裏還告誡自己下不為例。

但是賊手伸出去以後是再難縮回來的。在以後的日子裏,沈小弟就來者不拒,壹而再、再而三的心安理得收起了別人的錢。用他自己的話說,壹開始還是真客氣,後來就是假客氣兩聲了。

再後來,他收受賄賂的方式也從在家裏坐等上門發展到開口索要。有壹次,他開口就向下屬公司的經理要20萬,由於該經理當時身上沒有帶那麽多現金,將僅有的2萬元分文不剩地給了他,但過後該經理又心領神會地分兩次給了他28萬,如此大的數目,沈小弟客氣了兩聲就收了下來。

“反思自己的行為,實在是令人後怕的。如果不是檢察機關及時查處,以月進10萬元的速度計算,幾年下去自己也將和報道上的有些人壹樣,受賄數額達到幾百萬之多甚至是千萬。屆時所受的可能就不僅僅是牢獄之苦,等待自己的可能就是終結生命的壹擊了”。

李真也有同樣的話語,“對我的立案偵查如若發生在5年前,絕不會有如此嚴重的問題,但若發生在5年後,也壹定會比今天的問題還嚴重。”那麽沈小弟為什麽會如此肆無忌憚呢?我們壹起來看看他的第四個犯罪特點:

(四)知法犯法,心存僥幸

沈小弟之所以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壹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私心膨脹,把權力置於法律之上,同時又心存僥幸。

我們在他的辦公室搜到壹份預防職務犯罪講座的筆記,記錄的很詳細。沈小弟也坦然地承認,“從我收別人送的第壹筆錢起,我就知道這是受賄,是犯罪。因為以前紀委也為我們上過這方面的課,加上我是人大代表,每年都要審閱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但我是心存僥幸的。看看現在的社會環境,媒體報道的案例,動輒就是某某某貪汙受賄幾百萬、甚而上千萬的。想到這個,我心頭僅有的幾絲害怕就蕩然無存了,覺得自己收這麽壹點算不了什麽。”

沈小弟確實是心存僥幸的。剛到檢察院時,他氣焰非常囂張,不但對受賄的事實矢口否認,而且大力指責檢察機關的做法,但在檢察機關對貪汙腐敗壹查到底的決心面前,在事實與證據面前,他很快就敗下陣來,壹壹交代了受賄的事實。

不該有僥幸心理,這是現在沈小弟最後悔壹件事情。

本是壹種小小的娛樂麻將但卻使壹個人走上犯罪道路,所以人做任何事都應該有法律概念,才會擁有壹個美好的明天!

希望能幫到妳。

3. 我身邊的法制故事

親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六(3)班的龍琦。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我身邊的法制故事》。

同學們,妳們知道什麽是法律嗎?法律就是我們的行為準則。有了法律,我們就可以知道什麽事該做,什麽事不該做;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加有序,更加和諧。其實,法律就在我們身邊,我們每壹個人都要從我做起,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下面,我給大家講幾個發生在我身邊的法律故事。

壹天晚上,由爸爸駕車,媽媽陪同,我們來到“民樂福”商場,買了許多我愛吃的東西,有餅幹、蛋糕、牛肉幹、魷魚絲,還買了壹些飲料和水果。在回家的路上,正當我興高采烈地跟媽媽講學校裏的事時,突然對面射來壹道強光,射得我們眼睛都睜不開了。原來是對面的壹輛車開著遠光燈。難道那位司機不知道,汽車相遇時開遠光燈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嗎?聽媽媽說,最近市裏的交警管得很嚴,很多司機都被處罰了,原因就是在夜晚行車時開遠光燈,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開遠光燈容易使對面車輛上的司機視線模糊,給司機的駕駛帶來不便,嚴重時,後果不堪設想。

還有壹天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看見路中間有段護欄被撞得嚴重變形,這壹定是某位司機開車時不註意撞到的。雖然我沒有看見事故發生時的情景,但從護欄“慘狀”猜想,那壹定不是壹樁小的事故。也許正是司機小小的壹時疏忽,卻釀成了大大的事故!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我們怎能不小心地愛護!

最近在爸爸的辦公室,我看到壹本小冊子《中小學生法律小顧問》,上面有壹篇文章記載了壹組觸目驚心的數字:2006年,全國***有壹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7萬多起,造成8.9萬人死亡,43萬多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4.9億元。其中,約20%涉及中小學生和兒童。我真想呼籲:請遵守法規,愛護生命!

其實,法律法規就在我們的身邊。走路,我們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用水,我們要遵守節約資源法;上網,我們要遵守網絡管理法……只有人人守法,才能維護他人與自己的權益。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4. 壹個800字的《我身邊的法律故事》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800字篇壹

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它能夠幫助好人奪回正義、懲惡揚善,也能夠幫助壞人改邪歸正、走向光明。但是,會有不少人覺得,只有殺人、搶劫這樣的大罪才會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實,在生活中不經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時改正,也是極有可能讓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後後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聽過這樣壹個故事:壹個孩子偷了壹個雞蛋回家,母親非但沒有罵他,反而高興的稱贊他能幹。他心裏美滋滋的,從此以後更是壹發不可收拾:鉛筆、書本、皮帶、手機……他年齡越來越大,犯罪的念頭越生越重,偷的東西越來越多,越來越值錢。終於有壹天晚上,他鉆到壹戶人家偷錢,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調查了他,決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說要和母親說話,當母親把頭低下時,他咬下了母親的耳朵……是啊,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如果小時候小偷小摸的習慣沒有及時改正,長大了就會越來越猖狂。我們壹定要制止犯罪念頭的出現,將法律牢記在心。

作為壹名小學生,我也曾有過“犯罪”的念頭,不過幸運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並發誓再不會有這種想法。記得那是四年級壹節體育課,我因病沒有去上課,我靜靜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課。突然我的眼前壹亮,看見了壹支小巧玲瓏、晶瑩剔透的筆。我的心壹動,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覺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後退了壹步。可是看著閃閃發光的它,我的內心糾結著,像是惡魔和天使在打架:“全李萌,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討厭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幾天,到時再還就是了。”“借需要和她說,這樣不讓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別聽它的,拿吧!拿了就是妳的了。多漂亮啊!”我心動了,正準備伸手拿時,卻聽天使說:“拿了它妳就會有罪惡感,而且還會控制不住地壹直偷下去,到那時妳會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後退著回到座位,試著放棄、忘記這個念頭。我成功了,心裏異常輕松。

通過種種故事、事例都可以證明:犯罪的人壹定會被法律的懲罰,而“罪”是由小變大的。讓我們牢記:法律在身邊,法律在我心!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800字篇二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句簡簡單單的諺語告訴了大家規矩的重要性。自古以來,規矩就無時無刻不在人們身邊。隨著時間的推移,規矩也在不斷變化。到了今天,規矩仍以成千上萬種形式出現,但是最大的規矩應該算是法律。

自戰國時期商鞅變法推廣法家韓非子的思想時,法律漸漸了出現在人們的生活中。它讓秦國興盛起來,壹統天下。經過改朝換代,法律也是在發生著脫胎換骨的變化。現在,作為壹個社會主義發展中國家,我國的法律也在不斷完善。

法律,簡單地說,就是立法機關制訂的用以規範人民行為的壹種載體。像“紅燈停,綠燈行”,這是交通法;九年義務教育屬於義務教育法;懲罰惡人靠刑法等等都是法律的例子。

法律約束著每壹個人,法律讓社會更加安定、更加和諧,讓生活更加美好。但還是有不少人以各種理由,觸犯法律,甚至還企圖通過法律的漏洞占便宜。對於這樣的人,法律會給予相應的懲罰。

最小的小到日常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壹言壹行。最常見的要屬於闖紅燈了。隨時隨地都能見到闖紅燈的人。“紅燈停,綠燈行。”是三歲小孩都清楚的規矩,然而能有幾個人遵守呢?法律是嚴格的,記得前不久北京罰了兩萬闖紅燈的行人,每人10元。曾記得去惠州時每壹處斑馬線都有“行人闖紅燈罰十元”的標誌。想起平時自己為了節省壹點時間,闖了不知多少次紅燈,真是倍感羞愧啊!

如今人們生活提高了,但依然存在小偷小摸的、敲詐勒索等非法行為。無論他們的手段多麽高明,都無法逃避法律的制裁。

每個時代都有違反法律規定的人,他們的下場只有受到應有的懲罰。不管有多大的權利,不管有多大的膽量,終究要被繩之以法。俗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我們要遵紀守法,做個正直的人。讓我們***同努力,爭取排除非法行為出現的可能,***同創建壹個更加和諧、穩定的大家庭。願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

5. 法制征文400字

“法律”壹個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們從小就通過老師和父母的教育,比如說,上幼兒園時老師教我們的“紅燈停,綠燈行”歌謠,還有壹些啟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長大後又通過了壹些電視、報紙宣傳受到了的法制教育。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壹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說臟話,甚至偷竊等壞習慣,不僅僅是給妳個人的形象抹黑,而且會漸漸腐蝕妳的心靈。漸漸地,就會使妳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妳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妳心理根深蒂固,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妳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妳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這並不是危言聳聽。近年來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趨勢,便是證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單純,易於沖動,不計後果。如:建國以來,紹興縣第壹起綁票案作案者陳鐵江(當時17歲),因經常逃學與社會上壹些遊手好閑的人混在壹起,迷上賭博和玩遊戲,為弄錢綁票索要錢物二萬余元,並將9歲的男孩殺死。這個事例告訴我們,作為學生要想讓犯罪遠離我們,首先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到學習上,處處以優秀的人為榜樣,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不要到網吧玩遊戲,不要跟社會不良青少年混在壹起,要“慎言行,謹交友”,要聽進家長、老師教誨,從小養成好的行習慣,不貪圖享樂,不看不健康的影視作品,要和品質好的同學在壹起,相互告誡,相互激勵,取長補短,擇善而從,見惡而避。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別是非的能力。總之,作為壹個小學生,要讓犯罪遠離我們,要付出的努力還將很多,很多。要與法律做朋友,與犯罪作鬥爭。我們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才能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壹步!

6. 以我最喜歡的法治小故事為題寫壹篇作文400字以上

我的交友觀

有人曾對我說,“要朋友沒有用!有事時誰也不會來幫妳!”

“多個朋友多條路,多個冤家多堵墻”,這句話在愛交朋友的人的口中經常傳頌,這是老幼皆知的壹句話,

可是有些人仍然不願意交朋友,還有些人經常為朋友不能幫自己而埋怨。

在壹些人眼中,總覺得朋友不像人們或故事中說的那樣在危難關頭能為自己挺身而出,兩肋插刀,所以下結論是:交朋友沒用!

其實,這是偏激的看法,朋友,也是個普通人,也有自己的家庭和事業,

能做到朋友、家庭、事業樣樣滿意的恐怕沒有幾個,

當多方面矛盾發生沖突時,難道為朋友利益把對家庭的責任拋於腦後嗎?

那他對妻子、兒女的責任心又去了哪裏呢?

人是以社會形式生存的,單靠壹個人的力量生存不了,人與人之間需要互相幫助和支持。

可是,所結交的每壹位交朋友都能幫上自己嗎?

不可能的。朋友也有不同的自身條件,難道為此就不結交朋友了嗎?

也不能。多壹個朋友就多壹個機會,朋友多,說不準哪個就能幫上忙,

如果朋友少,機會相應的也小了,為此,我們還是應該多交朋友。

當然,朋友多麻煩也多,不能只讓別人幫自己,自己也得幫朋友,

所以,朋友多的人也很忙,盡管如此,

為了自己在需要幫忙時能有人出手相助,還是要多交朋友,麻煩就麻煩吧。

如果幫了朋友,而朋友沒能幫妳也是情理之中的,

有時事不湊巧也是可能的,說不定妳沒幫過的朋友還能幫上妳呢,既然如此,又何必計較太多?

朋友的交往貴在真誠,更在每壹件事上彼此扶持。朋友多,能幫妳的也多,

不要指望自己沒有朋友反而會有人幫妳,那是不可能的。

對於朋友,我的原則是只想為朋友做些什麽,而不是希望朋友為我做些什麽。

容忍別人的優點,保存別人的歡樂、成就、別人的心願,是看不見的友愛,也是朋友之間的友情。

兄弟不壹定是朋友,但朋友常常如兄弟。

朋友就應該像童年壹樣誠摯純真,不虛偽,那麽友誼必能綿延長久。

朋友之間重要的不是互相請客送禮,真正的友誼不是相互利用和相互索取,

朋友之間最珍貴的禮物是關懷和諒解。把手伸出去,才能握住別人的手;

把心掏出來,才能贏得他人的心。

7. 學憲法,講憲法,做壹個懂法的中學生 400字作文

我國有句古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麽事都要有壹個規矩否則就什麽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我們小學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要學法、懂法、守法首先要知法知道我國的基本大法《憲法》。

為了保障國家的安全和人們有秩序的生活,國家需要指定許多法律。這些法律各有各的調整範圍,各有各的內容。對國家來說,必須有壹部專門規定國家基本政治和經濟制度、國家機構、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最重要事項的法律;另外要使國家這麽多的法律之間不發生矛盾都符合國家的基本制度和全體人民的利益,也必須有個總法,把國家和社會生活方面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則確定下來,以便在制定其他法律時有所遵尋,這部法律就是憲法。所以學法必須了解憲法。世界大多國家都有自己的憲法。我國的憲法就叫《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憲法規定了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還規定了公民享有人身自由,信仰和不信仰宗教,接受教育、勞動、休息等最重要的基本權利,同時也規定了公民有勞動、受教育、服兵役、納稅、愛護公***財產、維護國家統壹、保衛祖國等基本義務。我們應當從小了解憲法規定,做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8. 急用,我身邊的法治小故事作文素材三個,謝謝大家提供,謝謝謝謝

對全體社會成員都具有約束力,是法律的壹大特征。壹個人剛出生時就與法律結下了不解之緣。他會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同時也必須受法律的約束。壹個國家與法律有著極為密切的聯系,國家的治理離不開法律。

法律是人們安全的保障,有的不法分子擾亂人民的正常生活,給人民群眾的身心造成不良影響,此時公民就會利用法律這道護身符保護自己,不讓罪犯繼續猖狂,這就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經濟生活法可謂是無處不在,它與每個人息息相關。但是現在有的不法商販在做經商過程中經常偷工減料,從而滿足自己的欲望,卻從不考慮到顧客的權益。有這樣壹個小故事:壹個顧客對賣肉的人說:“給我九兩肉。”那人笑瞇瞇地勸道:“買壹斤吧,好算賬。”顧客便無奈地說:“唉,無所謂,反正我每次要壹斤妳也只給我九兩。”聽了這個故事,妳有什麽感想呢?在現實生活中確實也有這種商販,他們用各種不正當的手法來獲利,而我們遇到這種情況可不能像故事裏的那個顧客壹樣,寧可自己吃虧也不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其實他那樣做不只自己吃虧,還讓商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普法”如壹場持久戰,其重要戰役則是對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識。青少年是祖國的希望,是未來世界的主人,法律意識淡薄怎能成為壹個優秀的的接班人呢?另外,青少年看問題容易走極端,有時候遇事會因失去理智而走向違法道路。因此,對於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尤為重要。

對我們的恩賜,不能成為法盲。知法,我們應在平時多看多學法律知識,多參加壹些法律知識講座,更應做壹些法律宣傳工作,掃除新時代的法盲;守法,更是我們畢生的義務,法律規範著我們的言行和思想,時時提醒自己做壹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9. 求壹個法制小故事,帶感受的。400字左右的。我著急,最好今天就可以給我,謝謝各位了

舉報人成了誣告人

“新大洋”資產侵占案迷霧重重

2004年10 月,壹起財產爭奪逾億元、爭訟長達四年的訴訟終於有了初步結果。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判決:被告人黃漢民(原海南新大洋石油公司法定代表人)犯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判處有期徒刑12年。

2000年10月26日,黃漢民向海口市公安局舉報,稱公司唐某、蔡某等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將公司註冊資本為5100萬元的股份據為己有,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破。

2000年11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對唐、蔡等人立案偵查。然而兩年後,蔡某等人申訴,稱系被黃漢民誣告陷害。公安機關隨即另行指派辦案人員開展調查。2002年12月20日,公安機關撤銷了唐、蔡等人“涉嫌職務侵占”壹案,並決定以涉嫌誣告陷害罪,對黃漢民立案偵查。

2004年4月22日,檢察機關以職務侵占罪、誣告陷害罪,對黃漢民提起公訴

然而,壹審判決並沒有給這個頗有戲劇性的案件劃上句號。黃漢民當庭即提出上訴。

(邱大軍)

點評:這起被稱為國內數額最大的公司資產侵占案,雖壹審落定,但雙方“舉報人”似乎都拿得出耐人琢磨的證據,究竟誰是真兇,依然懸疑重重。

法律認定的“事實”與客觀存在的“事實”,如何達到最大限度的統壹?在各種證據面前,如何取舍與認定?雖然解答這些問題既專業又復雜,但已不僅僅為掌管法律者所關註,可以看見,人們日漸增強的證據意識已向舊的審判觀發起挑戰。 (嶽嵬)

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婁小平壹審被判11年

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婁小平,2004年11月30日由海南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宣判:犯受賄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壹審查明:1996年12月,三亞市 *** 決定收管南濱農場中的566公頃土地的使用權。南濱農場隨後申請行政復議。場長葉某多次找省法制局承辦人溫誌鵬,請求幫忙改變三亞市的決定。溫向時任省法制局副局長的婁小平匯報該案時,提及農場方面要給錢酬謝。

1997年5月,溫收到葉某送的金額為60萬元人民幣的活期存折,並將其中39萬元存入妻子馮某賬戶,但將股東代碼及密碼提供給婁,由婁炒股。自1997年5月16日至1998年9月調任省高院副院長時,該股戶資金壹直由婁小平炒作。

1997年5月16日,婁小平在省法制局提出同意將爭議地歸南濱農場。後根據省 *** 的行政復議決定書,566公頃土地重新劃歸南濱農場。

壹審還查明,婁小平有85.3萬元的巨額財產無法說明其合法來源。宣判後,婁小平當庭表示要上訴。 (嶽嵬)

點評:要保證“執法為民”,首先要清除執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從王玉忠案、馬升案到婁小平案,落馬者從審判隊伍的中層到高層。由此表明我省政法機關治理司法腐敗的決心和力度。 (嶽嵬)

  • 上一篇:江秋蓮之戰:從失去江歌的那壹刻起,我就永遠不是贏家。
  • 下一篇:金華請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