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壹款規定:“殘疾賠償金以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殘疾程度為標準。
按照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自傷殘鑒定之日起計算20年。但對於60歲以上者,每增加壹年將減少壹年;75歲以上的算五年。根據上述規定,計算傷殘賠償金需要確定賠償水平和賠償期限。
《解釋》沒有明確說明如何根據傷殘程度區分賠償水平,但對於不同的傷殘程度,賠償水平應該有所不同。
居民人均收入根據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差別而有所不同,但應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政府統計部門上壹年公布的計劃中明確列出的經濟特區和城市的有關統計數據確定。交通事故九級傷殘津貼的計算公式為:九級傷殘津貼=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20%) ×補償年限。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國家標準》和相關司法經驗,交通事故後傷殘評定的時間、程序和組織安排如下:
首先,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壹般在治療後進行。治療結束是指經過臨床治療,損傷後的病理變化完全或部分恢復並保持穩定的時期。
從經驗判斷和鑒定機構鑒定的時間來看,頭部損傷壹般需要6個月,其他部位損傷需要3個月。
第二,建議當事人選擇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在當地人民法院備案。只有這樣,鑒定結果才能得到司法機關的認可。
第三,壹般鑒定機構不接受個人委托。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律師事務所申請委托,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雙方申請法院委托。
司法實踐中,經常出現壹方當事人單方委托鑒定後拒不承認鑒定結果的情況,因此在訴訟後向法院申請委托鑒定更為妥當。
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