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相關規定,道路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後,應當立即保護現場,並聯系執勤交警或者通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不要逃離現場。根據刑法關於交通肇事罪的相關規定,交通肇事壹般根據具體情節量刑。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壹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造成多人死亡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交通事故間接死亡是否要負刑事責任?
如果交通事故是間接造成的,則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是主要責任,按交通肇事罪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壹人死亡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三人以上死亡,負事故同等責任的;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求承擔上述主要責任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