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導致同車乘客死亡,該怎麽辦?
車禍猛於虎,超速是悲劇。但是,超速造成的事故導致同車人員死亡。很多人可能會對單方事故是否構成交通事故產生疑問,但答案是肯定的。近日,銅川市印臺區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崔戰國有期徒刑壹年,緩刑壹年。
案例回顧
2013年5月22日上午,被告人崔駕駛其所有的本田雅閣轎車從河南省偃師市開往陜西省延安市。當日13時左右,行至包茂高速Xi岸723KM+500M處。由於超速行駛,車輛撞上了前方道路左側放置的道路施工標誌,隨後駛出道路撞上了右側。被告人崔、乘客李受傷。被害人李靜被送至宜君縣人民醫院,於當日14因創傷失血性休克死亡。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被告人崔因超速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受害人李對事故無責任。
最終試驗結果
案發後,被告人不敢逃離現場。2013 165438+10月8日,公安機關對被告人崔進行網上追逃,8月15日,被告人崔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被告人崔某與被害人李某家屬達成調解協議,賠償被害人李某家屬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45萬元,被害人家屬對被告人崔某表示諒解。
知識擴展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崔駕駛機動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超速行駛,造成乘車人李某死亡、自傷的重大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崔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實及罪名成立,應予支持。被告人崔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後,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崔賠償了被害人家屬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根據查明的事實,20km/h路段以10km/h的速度行駛,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本案屬於過失犯罪。故辯護人辯稱被害人未系安全帶,未盡到安全註意義務,存在壹定過錯。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的觀點不能成立,不予采納。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結合其住所地司法局出具的社區矯正調查評估意見,對被告人崔璨予以緩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律是公正的,每個公民都受到平等對待。在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如果司機違法駕駛汽車,造成交通事故,司機承擔主要責任,如果司機造成同車死亡,雙方協商解決。能主動承擔責任,投案自首的,可以從輕處罰。我們都應該熱愛和尊重生命,讓生命之花更加美麗!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