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日常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們由原來的馬車時代 成功 進入了汽車時代,在這個車水馬龍的時代,造成的交通事故肯定就不會少,那麽在壹些交通事故中,如果造成了同車人的死亡,這個責任又該如何歸屬?責任劃分的標準又是怎樣的呢?我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交通事故致同車人死亡怎麽辦
車禍猛於虎,超速慘劇生,而因超速引發事故致同車人死亡,單方事故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很多人可能會有疑慮,但答案是肯定的。近日,銅川市印臺區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崔戰國有期徒刑壹年,宣告緩刑壹年。
案件回顧
2013年5月22日上午,被告人崔駕駛其所有的 本田 雅閣 ( 查成交價 | 車型詳解 )轎車,從河南偃師市去陜西省延安市,當日13時許行至包茂高速公路西安至榆林方向723KM+500M處,因超限速行駛,車輛撞於道路左側因前方道路施工放置的標誌牌,隨後駛出道路右側撞於排水溝內,將坐在該車副駕駛位置的乘車人李甩出車外,車輛反彈後停在道路中央。造成被告人崔及乘車人李受傷。被害人李經送往宜君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14時因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經公安交警部門認定,被告人崔駕駛車輛超限速行駛,發生交通事故,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被害人李不承擔事故責任。
最終審判結果
案發後,被告人心生畏懼逃離現場。2013年11月8日公安機關對被告人崔上網追逃,2015年8月14日被告人崔到公安機關投案。被告人崔與被害人李家屬達成調解協議,賠償被害人李家屬各項損失***計人民幣450000 元 ,被害人家屬對被告人崔表示諒解。
知識延伸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崔駕駛機動車輛,違反《 中華 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超限速行駛,致乘車人李死亡,自己受傷的重大交通事故,且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崔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成立,應予支持。被告人崔被公安機關上網追逃後,能夠自動投案,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崔賠償了被害人家屬的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屬諒解,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根據查明事實,20km/h的路段以10km/h的車速超限速行駛,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又本案系過失犯罪。故辯護人辯稱,被害人未系安全帶,未盡安全註意義務,有壹定過錯,請求對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的觀點不能成立,不予采納。依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結合其居住地司法局出具的社區矯正調查評估意見,可以對被告人崔宣告緩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律是公正的,對於每壹個公民都是同等對待。在此次案件中,我們可以看出如果司機違法駕駛汽車造成的交通事故,司機承擔主要責任,有造成同車人死亡的,由雙方協 商 解決。能夠主動承擔責任自首的,可從輕處罰。我們都應該熱愛尊重生命,讓生命之花,越發美麗!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專業律師。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