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解除律師委托合同
解除律師委托合同,需要持簽訂的委托協議到律師事務所,向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反映情況,請求解除代理協議。按照規定,如果不是律師造成的,律師費是不退的。但是,客戶可以與律師事務所協商退費事宜。在委托關系終止前,律師必須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護委托人的利益。辦理解散協議時,應與律師事務所簽訂解散協議,取回律師收入中遺留的證據原件,並開具收據。
二、律師費的種類有哪些?
律師費有三種:
1.常規費用
常規收費參照訴訟程序級別收費,即“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為壹審和二審兩個階段。壹審判決或裁定後,如果壹方不服,可以提起二審,二審判決是終局的,壹般不能提起訴訟。
2.壹次性費用
包幹收費是指收取費用後將案件負責到底,即只收取壹次費用,負責壹審、二審和執行。收費標準在常規收費中壹審收費的基礎上適當提高。
3.風險費用
風險收費是指判決、調解、和解執行前只收取少量費用,勝訴或執行給付後收取較高費用。提醒:風險代理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1)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金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等。
第三,律師費的特點
律師費用有以下特點:
1.律師應當以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壹收費,不得私自收費。
2.律師費不同於辦案經費,律師辦理委托事務所產生的必要費用仍須由委托人承擔。比如交通、住宿、司法鑒定費。
3.律師費不同於訴訟費。律師費是基於委托關系的民事代理費,律師費是基於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強制性費用。律師費可以商量,但訴訟費沒得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