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規定,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的,法院應予支持。
《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稿)》第壹條第三款也規定:明知或者應知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機動車安全駕駛的疾病,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中國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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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壹輛紅色牧民吉普車在東城紅衛二路撞上壹輛10的轎車,駕駛員熊被甩出車外,當場死亡。昨日,從交警部門證實,肇事司機熊屬於醉酒駕駛,血液檢測結果顯示其酒精含量達到307.4m。
G/100mL,超過醉駕標準近4倍。
那晚和朋友吃飯,喝多了。
事發當天,東莞交警並未就肇事司機熊是否存在酒駕的問題回復媒體。在當天的救援現場,參與救援的醫護人員稱,司機熊被救出時,能聞到他身上有壹股濃烈的酒味,懷疑是酒駕。當記者隨後走近經搶救無效當場死亡的熊屍體時,還能聞到壹些酒味。被撞的奧迪司機也肯定,吉普車司機肯定是喝了酒,不然他會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車停在路邊。“他開得又快又斜,整個碰撞過程中沒有采取任何措施。”
此次事故中,* * 10車輛不同程度受損。事後,這些車輛被交警部門拖走進行定損。據了解,被撞的10車中,* * * 4車受損嚴重。昨天下午,我聯系了其中壹位住在鏡湖時代城的車主。據他介紹,車輛受損後,被保險公司告知無法理賠。“交警部門認定司機酒駕,保險公司據此拒絕理賠。”對此,廣東登潤律師事務所張元龍律師認為,醉駕屬於免責範圍。被撞車主可以向死者家屬進行民事賠償。
至於壹些市民,東城紅衛二路經常有車主飆車。賽車的原因是缺少紅綠燈和攝像頭。昨天下午,東城交警大隊負責人表示,此前東城交警並未接到相關投訴。“市民反映這個情況後,這幾天每天晚上都安排交警在宏偉二路附近攔車查酒駕。目前還沒有發現有人在宏偉二路開車。”
[交警回應]
將與程楠溝通,是否安裝交通燈?
東城交警大隊負責人也表示,此事主要原因是司機缺乏交通安全知識,責任不能歸咎於宏偉二路沒有紅綠燈和攝像頭。“宏偉二路只有三四百米遠,不可能單獨安裝攝像頭。十字路口缺少交通燈。那個地方屬於程楠交警管轄。我們將與程楠溝通,看看是否安裝了交通燈。”該負責人表示,為了避免事故,主要是提高司機的交通安全意識。
理論上,是否違反交通法規對保險賠償沒有影響。因為車險是在轉嫁各種風險,不管這些風險是不是違規造成的,保險公司都應該承擔。如果妳想,不
賠償保險金,那麽保險公司必須在保險合同條款中把酒駕作為免除保險責任寫下來。壹旦司機酒後駕車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以依據這些合同條款。
拒絕支付賠償金。這種合同條款被稱為“責任免除條款”。當然,我們需要在這裏呼籲廣大車友,“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我們必須關註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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