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政拘留與刑事拘留的區別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措施。這種拘留通常針對的是輕微的違法行為,比如治安案件中打架鬥毆,擾亂公共秩序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拘留的期限壹般為壹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因為行政拘留是對違法行為的直接處罰,通常不允許保釋。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對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暫時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這種拘留通常發生在刑事案件中,針對的是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期限根據不同情況而有所不同,但壹般最長不得超過37日。刑事拘留期間,符合壹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二、刑事拘留的取保候審條件
對於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不是無條件的。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取保候審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
2、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審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嬰兒,采取取保候審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
同時,取保候審還需要提供擔保人或者繳納保證金,以保證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會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
三。保釋程序
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家屬或者律師可以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辦案機關收到申請後,將進行審查,並在壹定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保釋的決定。如果準予保釋,嫌疑人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和限制,比如不得離開指定居所、不得幹擾案件調查等。
綜上所述,拘留五天後能否取保候審,主要看拘留的類型和是否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對於行政拘留,通常不允許保釋,因為這是對違法行為的直接懲罰。對於刑事拘留,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並提供相應保障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但需要註意的是,取保候審並不意味著案件的終結,嫌疑人仍需接受後續的偵查、起訴和審判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16條規定: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共同執行。合並行政拘留處罰的,最長不得超過二十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67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