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在收到所有要求的證明文件之前不會啟動資格評估程序,並將在8至10周內向候選人提供書面決定。請註意,所有提交的成績單和證明文件將不予退還。
將申請表連同所有證明文件發送至:
紐約州法律考試委員會
企業廣場-3號樓
華盛頓大道延伸段254號
紐約州奧爾巴尼市,電話12203-5195
紐約州律師資格考試所需材料:
考生需提供以下由原發證機關蓋章的證件原件或復印件。不接受任何復印件、傳真和正式文件。
1.中國法學院英文成績單原件(加蓋學校公章)。成績單應註明上學時間、課程、課時、授予的學位和授予學位的時間。
2.法學院學士學位證書及其英文翻譯件(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成績單上未註明學位和取得時間的,還要求考生提供學位證書和英文翻譯件(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3.美國律師協會認可的法學院LLM畢業證書及成績單原件。為了證明妳已經完成了至少20門學分課程,該課程必須包括至少兩門以下基本核心課程:
1)業務關系;
2)法律沖突;
3)憲法(紐約和聯邦);
4)合同;
5)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6)證據;
7)家庭法;
8)紐約州和聯邦民事管轄權和程序;
9)專業責任;
10)不動產;
11)補救措施;
12)侵權行為(包括法定無過錯條款);
13)信托、遺囑、遺產;
14) UCC第2、3和9條。
課程必須在美國完成。國外法學院的課程,即使是與美國法學院聯合舉辦的課程,或者是美國法學院直接舉辦的課程,也是不被認可的。不接受遠程教育、函授、國外教育和網絡課程。
4.聯邦快遞往返800元,服務費1,500元,* * * 2300元。
紐約法律考試時間及報名周期:
考試時間
註冊期
2065年2月23日至24日438+00
2009 165438+10月1–165438+10月30日。
2065年7月27-28日438+00
2010 4月1–4月30日
請註意,如果您上次考試失敗,申請重考的時限是在您收到上次考試的成績單後21天內,或下次考試前90天內。如因上次考試缺考需要重考的,重考考生也必須按上述時限報名。
註冊時需要提供的文件:
由於法律考試的資格評估不是強制性的,我們建議考生在報名考試前至少提前6個月進行資格評估。
已完成考試資格考核的,報名參加考試時只需提供委員會出具的考試資格函和公證手跡。如果條件允許,妳所在的美國法學院最好將妳的正式成績單直接寄給法律考試委員會。2月份的考試在1之前發,7月份的考試在1之前發。
如果您沒有時間進行資格評估,您必須在上述截止日期前將所有需要的證明文件和公證筆跡發送到法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並附上壹封信,說明您已申請參加下壹次考試。法律考試委員會將審查妳所有的證明文件,如果他們發現妳的考試資格有任何問題,將與妳聯系。由於報名人數和證件數量較多,法律考試委員會要到考試前兩周才會做出是否允許妳參加考試的決定。
提交證明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月考試在2月1之前;7月份的考試在7月1之前。
如果證明文件是由學校提交的,妳應該要求妳的學校在截止日期前將證明文件送到法律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如果妳的證明文件沒有按時到達,妳將不能參加考試。
紐約法律考試時間
紐約法律考試為期2天,在每年2月和7月的最後壹周(全國統壹考試日)的周二和周三舉行。
星期二
星期三
上午9點-12: 15
65438+下午0:30-4:30
上午9:00-65438+淩晨2: 00
65438+下午0:30-4:30
三個簡答題
50道紐約特有的選擇題
2個簡答題
1論述題
100選擇題
100選擇題
紐約法律考試的內容和形式
紐約州法律考試包括三類題型:MBE(聯邦選擇題)占總分的40%,MPT(多州表現測試)占總分的65,438+00%,5個簡答題占總分的40%,50個特定選擇題占總分的65,438+00%。
聯邦選擇題200道,考六科:憲法、侵權法、物權法、刑法/訴訟法、證據法、合同法。聯邦選擇題部分是美國的統壹考試,試題和考試時間是壹樣的。占總分的40%
5個簡答題,考查科目包括紐約特定科目(商業關系、法律沖突、紐約憲法、刑事訴訟、家庭法、救濟法、紐約和聯邦民事訴訟、職業責任規則、信托法、遺囑和繼承法、UCC第2、3、9條),占總分的40%。
紐約州50道具體選擇題:50道選擇題,依據紐約州法律,占總分10%。
作文題1: MPT聯邦作文題(多州表現測試)占總分的10%。
參考微公眾:hongjingus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