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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北克(18世紀地名)詳細數據收集

魁北克(1763–1791)是加拿大歷史上從1763到1791存在的英屬北美殖民地的名稱。這個名字來自阿爾貢金語詞匯“魁北克”,意思是河流變窄的地方。傳統上是指魁北克市周邊地區,即聖勞倫斯河向兩岸懸崖收窄的區域。。1791憲法法案頒布後,魁北克被分為兩部分,即下加拿大(今天的魁北克)和上加拿大(今天的安大略),兩個地區都可以選舉自己的議會。1840年,英國議會通過聯合法案,上加拿大更名為西加拿大,下加拿大更名為東加拿大,兩者統壹為加拿大的壹個聯合省。

基本介紹中文名:魁北克起源:1763結束:1791所屬:加拿大名字起源、現狀、名字起源魁北克(Québec)這個名字來源於阿爾貢金語詞匯“kébec”,意思是河流變窄。傳統上是指魁北克市周邊地區,即聖勞倫斯河向兩岸變窄。早期該詞還有其他拼法,如Qué becq (Levasseur,1601)和Kébec (Lescarbot 1609)。1608年,法國探險家尚普蘭選擇魁北克作為法國殖民地新法蘭西的行政中心名稱。該省通常也有“拉貝爾省”的意思。七年戰爭結束後,英法於1763年簽訂《巴黎和約》,法國將法屬加拿大割讓給英國,英國於同年1763年發表《皇家宣言》,正式成立魁北克省。這壹法令規定,全省應限於聖勞倫斯河兩岸。英國在1774年通過了魁北克法案,將魁北克的範圍擴大到包括五大湖、俄亥俄河流域和魯珀特土地的南部,基本恢復了法國統治時期該省的邊界。美國獨立戰爭後,1783年英美簽訂的《巴黎條約》同意將五大湖以南的領土劃入美國管轄。1791憲法法案頒布後,魁北克被分為兩部分,即下加拿大(今天的魁北克)和上加拿大(今天的安大略),兩個地區都可以選舉自己的議會。1840年,英國議會通過聯合法案,上加拿大更名為西加拿大,下加拿大更名為東加拿大,兩者統壹為加拿大的壹個聯合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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