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濫伐林木案件立案標準:根據國家林業局、公安部森林、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立案標準,濫伐林木或者其他林木案件的立案起點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樹500株至1000株;濫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2500株以上為重大案件;濫伐林木654380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5000株以上的,屬於特別嚴重的案件。《森林法》和《森林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對森林管理、森林保護、森林采伐和法律責任都有明確規定。采伐林木必須申請采伐許可證,並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根據用材林消耗量低於生長量的原則,國家嚴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采伐權分離。不能因為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而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砍伐樹木,或者違反采伐許可證規定的地點、數量、種類、方法任意砍伐樹木,即使拿到了采伐許可證,否則也可能構成濫伐林木罪。大量濫伐林木是濫伐林木罪的重要內容。根據《關於辦理盜伐濫伐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大量的起點是,在林區,盜伐林木壹般可以控制在l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500株至1200株幼樹。在非林區,毀林壹般可控制在5立方米至10立方米,或幼樹250至600株,或相當於上述損失。濫伐林木數量接近上述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標準定罪量刑:1、領導組織、策劃、教唆他人濫伐林木,或者破壞植被面積,造成森林資源損失的;2.濫伐防護林、經濟林和特種用途林;3.總是亂砍濫伐或者不可救藥;2、毀林不聽勸阻,或威脅護林人員的;5.其他毀林情節嚴重的,如濫伐珍稀林木等。濫伐林木未達到大量的,不構成犯罪,屬於壹般違法行為。根據《森林法》第三十四條第1款的規定,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的樹木,並處違法所得2-5倍的罰款。(2)濫伐林木罪的量刑標準如下: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數量巨大(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樹2500至5000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4、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客觀上講,本罪表現為大量違反森林法規定的濫伐林木或者其他林木的行為。1,肯定有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違反森林法的規定包括違反立法機關制定的森林法的有關規定,違反國務院根據森林法的規定制定的有關森林保護的規定,違反國家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森林法律法規制定的有關森林資源保護的部門規章。2、違反《森林法》規定的行為必須是濫伐林木或其他林木的行為。雖有違反森林法規定的行為,但不屬於盜伐、濫伐其他林木的行為,屬於盜伐、濫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及其產品等其他行為,不能構成本罪。3、濫伐林木的數量必須達到較大數量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濫伐密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為,但數量未達到較大程度的,不能以本罪論處。
法律依據:
犯濫伐林木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