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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離婚後,我才知道隱藏房產和偽造債務的事。離婚後可以分割財產嗎?

離婚兩年後,朋友告訴我,她前夫假借錢。

43歲的宋女士原本有壹個幸福的家庭,但兩年前,丈夫的外遇讓這個幸福的家庭分崩離析。

多年前,在企業工作的老公辭職“下海”。經過幾年的努力,他有了自己的裝修公司。宋女士以前在壹家企業上班。為了支持丈夫的事業,她辭掉了工作,回到家裏,做了全職太太。承擔了所有的家務,還有照顧老人孩子的重擔,把家裏打理的井井有條,讓老公沒有後顧之憂,全身心地投入到公司。

在齊欣的共同努力下,丈夫的裝修公司蒸蒸日上,家裏的經濟條件壹天比壹天好。女兒也在他們的忙碌中壹天天長大,17歲。宋女士看到孩子長大了,丈夫事業蒸蒸日上。她覺得自己終於開了個頭,接下來的日子應該好好享受生活了。

天有不測風雲。丈夫有了外遇,回家提出離婚。壹開始她堅決不同意,但是她老公整天回家搗亂找茬打架。無奈之下,她同意離婚。丈夫看到她同意離婚,非常高興,非常滿意地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字。離婚時,在財產分割上,丈夫並沒有因為有外遇而貶低妻子和女兒,而是提出“公事公辦”,由* * *平分財產,由* * *平分債務。看到丈夫壹點悔意都沒有,當時的她也沒有留戀,巴不得早點離開。所以沒有發生財產分割的糾紛,就同意了她丈夫的分割,兩人愉快的離婚了。

離婚後不久,前夫與有外遇的女人結婚,組建了自己的新家庭。女兒不想和父親住在壹起,選擇和父親住在壹起。宋女士沒有再婚,而是專心撫養女兒,供她讀書。

轉眼間,離婚2年。前不久的壹天,前夫的壹個密友約了宋女士。見面後,前夫的閨蜜壹臉愧疚地告訴她,前夫為了讓她少分財產,在和她離婚前,曾找他幫忙,要他撒謊借給她50萬。就這樣,在離婚時,這50萬元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讓宋女士損失了25萬元。當時出於兄弟情,宋女士的前夫找到他時,他答應幫助前夫。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壹直為宋女士感到羞恥,終於鼓起勇氣告訴了她真相。

得知這個消息後,宋女士覺得丈夫很沒禮貌。本來他出軌就是不對的,還用假貸款多占財產。壹氣之下,宋女士想到法院起訴前夫。“我想要求對這50萬元進行新的劃分。另外,他偽造借條偽造債務是否違法?難道是因為他有過錯才允許他少分或者不分那50萬?”宋女士想知道自己是否離婚,是否有權提出上述要求。

律師回答問題

姚曉玲律師介紹,《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壹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分割夫妻財產時,對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壹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根據上述規定,宋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重新分割該50萬元。鑒於丈夫有偽造債務的行為,可請求法院判令丈夫少分或不分該50萬元。

宋女士丈夫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對於如何懲治制造虛假價格白條的行為,目前還缺乏相應的刑事法律責任規範。從目前的刑事立法來看,虛假訴訟沒有具體的刑事責任。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雖然加大了對妨害民事訴訟的處罰力度,但處罰僅針對“偽造、毀滅重要證據,以暴力、威脅、賄賂等手段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兩種行為,對於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的行為仍缺乏限制。如果通過訴訟確認宋女士的丈夫和朋友打虛假借條的行為,進而認定為惡意串通,宋女士可以請求司法機關以妨礙作證罪追究兩人的刑事責任。但由於欠條未經過訴訟確認,無法以此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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