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律師法》 第五十九條_墑κ輾尋旆ǎ曬裨杭鄹裰韝懿棵嘔嵬裨核痙ㄐ姓棵胖貧ā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計件收費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海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引》 第八條 選擇計件收費的,壹般性法律事務每件可在1萬-10萬元範圍內收取律師服務費。5、代書、起草、審查修改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文書、律師函、律師見證、代為聲明、參加談判、會議、主持調解等,可按件收費,每件5000元—10萬元。
《海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引》 第九條 選擇計時收費的,可按每位律師每小時300元至3000元,或者每半個工作日600元至6000元收取律師服務費。律師工作計費的合理時間由委托人和律師協商確定,並由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在委托合同中約定。
《海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引》 第十壹條 涉及財產利益關系的法律事務,如系訴訟事務,則在每個獨立的訴訟階段中,可按民事、行政訴訟案件爭議標的額或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涉案金額的壹定比例分段累計收費。具體如下:
標的額或涉案金額 費率 速算增加數
10萬元以下的部分(含10萬元) 8% O
10-50萬元的部分(含50萬元) 7% 1000
50-100萬元的部分(含100萬元) 6% 6000
100-500萬元的部分(含500萬元) 5% 16000
500-1000萬元的部分(含1000萬元) 4% 66000
1000-5000萬元的部分(含5000萬元) 3% 166000
5000萬-1億元的部分(含1億元) 2% 666000
1億元以上的部分 1% 1666000速算公式:律師代理費 標的額 ×本級費率 + 本級速算增加數。相同的承辦律師或同壹律師事務所不同的承辦律師連續辦理兩個程序(含兩個程序)以上的,可相應酌減收取律師服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