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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理由嗎?

當婚姻成為痛苦的折磨,當愛情成為思想的枷鎖,解散婚姻是必然的發展趨勢。我國《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該法規定的婚姻自由制度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現在結婚很方便快捷,大家都充分意識到婚姻自由的好處,但是離婚遠沒有這麽快。很多時候,離婚就像壹場持久戰,當事人在離婚上花費了大量的金錢和精力。江蘇婚姻律師網的孫韜律師和尹麗娜律師每天都會回答很多離婚法律咨詢,很多人會詢問離婚的時間。本文是江蘇婚姻律師網的兩位律師根據自己在南京等地區的實際案例對離婚時間的分析,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壹、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是最快的離婚方式。在南京,如果雙方協商,壹般會在半小時內帶著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專業婚姻律師接受委托後,從不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而是以協議方式促成雙方離婚。直接起訴有很多弊端,不僅耗費更多的時間和金錢,而且訴訟本身的風險也是壹個重要因素。壹般法院在第壹次起訴離婚時,沒有特殊情況很難直接做出離婚判決,往往會給雙方壹個緩和的機會。

所以我們代理案件後,先分析案情,制定辦案的步驟和方法。分析完成後,我們會聯系對方。三年來,律師要求會見對方很少被直接拒絕,大部分案件都可以在訴訟前與對方見面並進行有效溝通(如果離婚無法達成壹致)。

壹般需要半個月到壹個月的時間,才會有律師出面和對方協商離婚。如果有律師出面協商,就意味著協商不成離婚,必然要打官司。所以很多當事人都很認真的對待律師,能夠真誠的協商問題。在處理蘇州的壹起離婚案件中,孫韜曾在40分鐘內與對方達成協議,創下了結案的最快紀錄。當然,如果雙方差距太大,無法達成離婚協議,訴訟是最終的解決辦法。

所需時間:7 -30天。

二、訴訟離婚

當雙方無法就離婚達成壹致時,壹方必然會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南京法院壹般采用簡易程序審理離婚案件,即由基層法院獨任審理。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從起訴到法院,應當在三個月內完成。

實際情況是南京的法院從起訴到開庭壹般需要20-30天左右。如果被告在開庭時堅決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在開庭半個月左右做出判決。半年判決後,原告可以選擇第二次訴訟。南京的法院現在處理離婚案件采取“壹審負責制”,即第壹次處理離婚案件的法官,第二次仍然負責處理。因為有了第壹次訴訟的經驗,法官在第二次訴訟中處理離婚的速度更快,壹般壹個月內審判就會結束。

所需時間:第壹次訴訟:60天。半年後第二次訴訟:30天。兩個官司加起來大概9個月。

第三,特殊訴訟離婚

有壹種協議離婚,只能靠法院判決解決。在我們接手的很多涉外離婚案件中,雙方就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了協議,但壹方無法回國親自辦理離婚手續。因為結婚登記雙方必須親自到場,在壹方不能回國的情況下,外方可以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另壹方在法院應訴後同意離婚。對於這種情況,法院通常會很快處理。2006年6月,尹麗娜律師辦理的壹起涉外離婚案件,經過法院協調,僅用三天時間就辦結了。

所需時間為:外交認證5天;辦理郵寄手續:5天;法院判決:10天。總計:2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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