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
職能: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組織開展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報告;綜合分析研究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報告重要公安信息;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以及局領導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負責公安統計、機要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的保密工作,指導全市公安系統的保密工作;承擔文電收發運轉和上報下發文件的審核工作;負責局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對外接洽工作的協調安排。
主任:丁維永
指揮中心
職能:指導全市公安機關指揮中心建設;承擔市區110報警服務工作,協調處理緊急警務;負責各類公安報警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饋;對基層單位處警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協調和指揮跨縣、區重大緊急事件的處置工作。
政委:閔啟東
政治部
職能: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管理、協調組織人事處、宣傳處、教育訓練處、老幹部處工作等。
副主任:殷韶
警務督察支隊
職能: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務部署開展現場督察;受理和現場處置群眾的投訴舉報;實施對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的監督。
支隊長:程華北
治安警察支隊
職能:掌握全市治安管理情況,研究工作對策;指導並實施治安行政案件的查處審核和治安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群體性事件預防處置和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派出所業務工作;指導、監督並組織實施特種行業、公***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人口、戶籍、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
支隊長:張有利
交通巡邏警察支隊
職能:負責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公路交巡警隊建設的規劃、協調;負責全市交巡警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重大活動的交通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路面治安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交通事故處理和車輛檢驗、駕駛員考核及發牌發證工作;參與道路建設、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和驗收;組織交通安全科學研究工作和交通信息化建設;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及路面治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警車、蘇0號牌的核發。
支隊長:陶緒言
刑事警察支隊
職能:領導、規劃、管理和指導全市刑事偵查業務工作,研究刑事犯罪活動規律和特點,制定打擊、控制、防範對策、組織、指揮、協調、指導惡性大要案件、跨區域系列性案件、上級交辦案件的偵破工作和追逃工作;檢查、指導全市刑事執法辦案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的反扒工作;規劃、建設、管理全市刑事犯罪信息工作,為基層提供信息查詢和技術支援。
支隊長:孫曙明
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職能:負責全市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的組織規劃與指導協調;直接辦理和參與偵查重大經濟犯罪案件和上級交辦的經濟犯罪案件;組織全市經濟犯罪逃犯緝捕工作;全面掌握和研究全市經濟犯罪情況、動態,制定偵防措施與工作對策;開展經偵協作,指導、協調涉外經濟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
支隊長:劉揚
水上警察支隊(水上分局)
職能: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內河水域的治安管理工作。
支隊長:馬東風
禁毒支隊
職能:負責全市禁毒工作的規劃、管理及宏觀指導,研究部署全市重大禁毒活動;組織實施禁毒宣傳和毒品預防教育;組織、指導並實施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涉毒違法活動的查禁、禁種鏟毒、麻醉精神藥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管制等工作;組織指揮、偵辦跨市和省公安廳、市委、市政府交辦的涉毒大案要案;負責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支隊長:陳強
出入境管理處
職能: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出國、出境審核報拙及外國人、華僑、港澳臺居民出入境、居留等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赴港澳定居、商務及因公赴臺的受理、審核報批;負責臺灣居民和外國人來我市定居的審核報批;管理國籍事務;指導、協調和歸口管理全市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及其它涉外案(事)件的查處;審核、管理出入境中介機構;負責金市出入境信息化建設的組織、開發和應用;指導全市公安外事工作和涉外賓館的安全保衛工作。
處長:李萍
監所管理支隊
職能:指導全市監管系統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調查掌握監所工作情況,研究制定監管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查處監所重大事故;規劃指導監所建設和監所技術工作;協調與市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和武警支隊在監所工作方面的關系;指導市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市治安拘留所、市強制戒毒所的業務工作。
支隊長:譚海亮
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處(網絡警察支隊)
職能: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公***計算機信息網絡和國際互聯網的安全保護及管理工作;實施國際互聯網上的偵察和安全監控,及時發現網上敵社情;掌握計算機信息網絡違法犯罪動態,偵查計算機網絡違法犯罪案件;研究全市信息網絡安全保護對策,擬定地方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規定,檢查、指導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工作。
處長:趙士標
法制處
職能:研究擬定全市公安規範性文件規劃,組織起草地方行政性措施:擬定或審核有關執法規範性文件;研究擬定全市公安法制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公安執法工作,主管內部執法監督;制定執法質量考評辦法、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公安行政復議、訴訟、賠償、聽證工作;受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的委托,承擔全市勞動教養審批的具體工作。
處長:賀永
科技處
職能:指導和管理全市公安科技工作;研究擬定全市公安科技發展規劃;擬定公安科技管理政策;組織科研項目的立項、成果鑒定及技術推廣應用;負責公安科技建設項目的調研、論證、審查;對社會公***安全行業、技術防範產品與工程進行技術監督、管理,指導安全技術防範工作;組織科技交流與培訓,負責科技信息管理。
處長:盧長楚
信訪處
職能:接待並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違法違紀、失職瀆職行為的控告,受理對公安機關做出的處理決定或鑒定結論等不服而提出的申訴;受理控告申訴以外的其他信訪問題;指導下級公安機關開展信訪工作,協調或辦理跨市、縣、區的信訪工作。
處長:穆誌文
警衛處
職能:負責來連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和參觀訪問的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負責省黨政領導來連期間的隨衛工作;負責和參與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警衛對象經常涉足的駐地、現場、路線的警衛基礎工作。
處長:楊陸升
公安邊防支隊
職能:組織、指導全市口岸邊防檢查、邊防治安管理、維護海上治安秩
公安消防支隊
職能:組織、指導全市消防管理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