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浙江四維律師事務所律師、杭城婦女維權法律援助誌願者團誌願者楊紅在研究了兩次婚姻的內涵和表現形式後,總結出了幾個優點:
“首先,兩個已婚家庭同意生育兩個孩子,是對國家生育政策的積極響應,有利於緩解社會老齡化。再比如,沒有彩禮和嫁妝的門檻,男女雙方的經濟壓力都會減輕。相對來說,可以提高年輕人的結婚意願。而且生兩個孩子都隨父姓,隨母姓,避免了姓氏和教養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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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兩頭結婚並非沒有好處:
現實生活中,兩段婚姻都有壹定的“後遺癥”。對於這壹點,三位律師不約而同。
“和出身家庭保持壹定的‘粘性’是好的,但是兩個已婚家庭的獨立性會比較弱,小家庭的完整性肯定會受到影響,年輕夫妻的親密度也會受到影響。”浙江諾利亞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省律協婚姻家庭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楊惠莉說。
“而現實中,在我們接觸到的案例中,兩個已婚家庭會因為誰也不能輸誰也不能輸而產生糾紛。比如有的男的不願意多住女方家,怕住久了會有已婚嫌疑。”
就拿小西和他老婆來說吧。兩個家庭有過不愉快的經歷,因為清明節男方要跟著女方去掃墓。鄭瀟認為,去女人的墳墓是她女婿的行為,她堅決不去。但小西覺得既然大家都約定了兩頭結婚,為什麽不去女方墳前呢?
“有些可以和好,但有些矛盾不和好甚至可能導致離婚。”杜鵬說。事實上,孩子有了姓氏就有了“賭博”的成分。如果兩個孩子是同性,大家都會開心,但如果兩個孩子中有壹個是女孩,她姓女孩,就可能造成男方心態不平衡。
中國青年報-江浙有兩種婚姻:男不娶女,子女隨父姓,隨母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