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微警務微信官方賬號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在申請無犯罪記錄證明前應仔細閱讀說明,確認了解後再進行申報。妳要填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上傳身份證等。到申報系統,最後提交申請。申報通過後,可點擊“個人中心”查看下載。
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公安機關根據掌握的情況為申請人出具是否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申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機關出具的上述證明材料到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是否受過刑事處罰的公證書。
個人出國或者移民,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其他方面需要“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派出所不向個人出具。根據公安部的新規定,犯罪記錄不發給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用人單位向公安派出所出具,並須出示單位介紹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為了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懲罰犯罪分子,保護無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積極同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尊重和保護人權,保護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第三條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準逮捕、偵查和起訴。由人民法院負責審理。除法律特別規定外,其他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