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代,電子數據成為主流證據,能否獲取電子數據證據成為壹個國家法律公平正義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信息產業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產業,信息科學技術正處於前所未有的繁榮階段。各種涉及IT技術的高科技犯罪不斷升級。有電子數據的地方,就可能有電子數據證據。隨著信息科學技術的發展,電子數據取證是擺在我們面前的壹個新課題和難題。
基於高科技犯罪的嚴峻形勢,國內外多位電子數據取證領域資深專家學者指出,雖然日益增長的產業鏈網絡攻擊愈演愈烈,但更令人擔憂的是,電子數據取證和犯罪、違規處理方面的人才匱乏,使得各級電子數據取證隊伍和執法隊伍難以“擴軍”,電子數據取證領域的人才儲備跟不上犯罪的增長。
電子數據取證人才決定了電子數據取證技術的交替與交替,人才的短缺直接影響政府機構的處理能力,也導致中小企業難以組建自己的應急取證團隊。電子數據取證能力堪憂,嚴重影響我國法制社會的建設和發展。
《網絡安全法》第三條規定?“國家堅持網絡安全信息化建設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則,推進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絡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網絡安全人才培養,建立健全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絡安全防護能力。”在網絡安全防護生態中,非常缺乏事後負責的電子數據取證人才,急需培養壹支“高素質的電子數據取證與信息化人才隊伍”!
為了加快電子數據取證人才的培養,代表國家對電子數據取證專業人才認可的CISP-F由中國信息安全測評中心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