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人出租或承租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3.對個人出租住房,在3%稅率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4.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壹、個人出租非住宅房屋應繳納的稅費如下:
1,房產稅=租金收入×12%
城市房地產稅(外籍個人)=租金收入×18%
2.營業稅=租金收入×5%
3.城市維護建設稅=實際繳納的營業稅×7%。
4.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營業稅×3%
5.堤防費=租金收入×0.13%
6.個人所得稅=(稅法規定的租金收入相關費用)×20%
7.印花稅:房屋租賃合同金額的0.01%,不足1元的1元。
8.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按照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和稅務機關核定的單位稅額征收。
9.稅收優惠:外籍個人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外國個人建造的新房免征城市房地產稅3年。
房屋租賃也要納稅,個人出租住宅房屋要繳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未達到1,000元的,綜合征收率為4%。
二、不交租房稅會有什麽後果?
1.出租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
2.出租人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並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3.出租人故意隱瞞財產,不報或虛報租金收入的,按偷稅論處,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法律依據:
關於廉租住房和住房租賃稅收政策的通知2。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稅收政策
(壹)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出租或承租房屋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三)對個人出租住房,在3%稅率基礎上減半征收營業稅,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四)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