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國家賠償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上壹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造成身體傷害的,除支付醫療費、護理費外,還應當按照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5倍賠償誤工費。此外,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傷殘賠償金,最高不超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對沒有勞動能力、由被害人扶養的人,應當支付生活費。受害人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其總額為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對於死者生前沒有勞動能力、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3.在符合刑事賠償條件的情況下,造成精神損害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未規定賠償標準。據代理張大爺案的律師介紹,法院系統有壹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精神損害賠償金額不超過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額的50%,最高賠償金額不能超過30萬。
根據國家賠償法,國家賠償分為刑事賠償和行政賠償。
刑事賠償:行使偵查、起訴、審判職權的機關、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侵犯人身權、財產權的,被害人也有獲得賠償的權利。、宋有權爭取的國家賠償屬於後者。
行政賠償: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人身權、財產權的,受害人有獲得賠償的權利。但是,冤案國家賠償最多的是誰?是普通人的受害者。
二、國家賠償的方式有哪些?
國家賠償方式是指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形式。縱觀世界各國,國家賠償法有三種:金錢賠償、恢復原狀和返還財產。
(1)貨幣補償:是指在對受害人的損害程度進行計算或估計後,以貨幣支付的形式給予受害人壹定金額的補償方式。適用貨幣補償壹般應以財產不能返還或恢復原狀為前提。具體來說,主要適用於以下情況: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
(二)侵害被害人財產權,其財產已經滅失或者被拍賣,無法恢復原狀或者返還財產的。
(三)侵犯被害人財產權,其財產受到損害,不能恢復原狀或者恢復有重大困難的;
(4)歸還財產或歸還與法律規範相沖突。
(2)恢復原狀:是指只有根據被害人的意願和要求,將被害人的財產或者權利恢復原狀,國家賠償義務機關才能適用。它通常適用於以下情況:
(1)應當返還的財產毀損,可以恢復原狀;
(二)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3)恢復原狀不違反其他法律。
此外,國家賠償中恢復原狀的適用範圍比民事賠償更廣,既包括恢復財產,也包括恢復權利,如恢復戶口和恢復軍銜。
(三)返還財產:是指賠償義務機關將因其侵害而脫離被害人控制的財產返還給享有財產所有權和占有權的被害人的賠償方式。返還財產的適用條件主要包括:
(1)原件存在;
(2)比貨幣補償更方便。如果原作已經被運到其他地方或者需要尋找其下落,不如貨幣補償方便。
(3)不影響公務。原物已用於公務活動,返還會影響公務活動的,應當采取貨幣補償。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依法予以賠償;逾期不支付賠償金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金額有異議的,應當自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相關規定,國家賠償的主要方式是支付賠償金。財產能夠返還或者恢復原狀的,應當返還或者恢復原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上壹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第三十四條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額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壹)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並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收入減少的每日賠償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為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勞動能力喪失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費、康復費以及因殘疾增加的其他必要費用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並支付殘疾賠償金。傷殘賠償金根據傷殘程度和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造成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還應當向其扶養的殘疾人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其總額為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發放標準,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對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發給生活費,直至其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