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根據律師函格式識別;律師函的格式和內容比較嚴格,最後簽字壹般會由律所蓋章;
2.可以通過查詢律師函中寄件人的聯系方式進行核實;
3.可以查詢當地司法局是否有律師信息,虛假信息無法查詢;
4.也可以帶上律師函原件,直接去發律師函的律師事務所核實。
律師函的作用:
1,律師函以便捷方式收回委托所欠貨款等債權;在商業活動中,拖欠貨款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果直接通過訴訟解決,不僅耗時長,還會流失客戶。如果通過律師函向客戶指出問題的嚴重性,客戶會考慮通過訴訟解決不良後果,並且會償還欠款;
2.在提起訴訟或者仲裁申請之前,通過律師發函可以起到延緩訴訟時效的作用;
3.律師發函可以澄清事實,制止不法侵害;律師函具有澄清事實、震懾違法行為的作用,是壹般商務信函和民間信函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師函履行其他法定告知義務;這方面有很多方面,如通知代理人的代理行為的追認、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同時行使抗辯權、提前行使抗辯權、通知合同無效、行使撤銷權等。,所有當事人都有權通過律師函完成告知;
5.通知終止合同;這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權利。當事人壹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另壹方時,合同終止;通知載明債務人在壹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的,合同自動終止;如果債務人在該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合同將在通知規定的期限屆滿時終止;另壹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對方不同意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則不容易通過律師函通知解除合同;
6.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律師函的和解功能是其主要目的;正是這個原因,律師函受到越來越多人的歡迎;這類律師函通過通知對方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前來、寫信或打電話咨詢等方式,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庭外調解協議;但要明確具體的期限,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此外,還需要告知對方逾期不處理的後果,如起訴、解除合同、停止付款、停止供貨等。
綜上所述,律師函具有澄清事實、震懾違法行為的作用,是壹般商業信函和民間信函所不能及的。在不正當競爭和侵犯知識產權的案件中,受害方委托的這類律師函比較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