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的律師可以代為提起刑事訴訟嗎?
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主要享有以下權利:
1,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
2、律師參加訴訟活動,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可以收集、查閱與案件有關的材料,會見和通信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出庭、參加訴訟,並享有訴訟法規定的其他權利;
3.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應當依法保障其辯論或者辯護的權利;
4、律師承辦法律事務,經有關單位或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調查情況;
5.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6.律師作為民事訴訟當事人的代理人,享有當事人委托或授權的壹切權利;
7.律師有權獲得辦理案件的各種訴訟文書的副本。
二、律師在執業中必須同時履行下列義務。
1.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當事人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
2.律師不得在同壹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
3.律師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費用,不得收受委托人的財物;
4.律師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謀取壹方當事人有爭議的權益或者收受另壹方當事人的財物;
5.律師不得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
6.律師不得將法官、檢察官、仲裁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視為禮品或者行賄,不得唆使、誘導當事人行賄;
7.律師不得提供虛假證據隱瞞事實或者威脅、引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隱瞞事實或者阻礙對方當事人依法取得證據;
8.律師不得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不得幹擾訴訟、仲裁活動的正常進行;
9.律師不得通過詆毀其他律師或者支付介紹費的方式尋求業務。
10.曾經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離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後2年內不得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律師是受委托或指派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在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法律的正確實施、社會公平正義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律師的作用恰恰是通過具體的業務活動體現出來的。這時候就要及時關註相關的律師服務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