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途換律師費用怎麽算?
中途更換律師費用的問題就要看與之前律師簽訂的合同是如何約定的,如果合同有約定那麽按照合同執行,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那麽雙方可以協商。
二、中途換律師的程序是什麽?
1、直接與已經委托的律師辦理解除合同協議,到律師事務所結算相關費用;
2、同時向法院提出撤銷委托代理人的申請;
3、到律師事務所與新律師簽訂委托和授權協議,並交給法院壹份復印件。
三、律師在辦案過程中不得有哪些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律師在執業過程中不得有以下行為:
1、律師不得在同壹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代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
2、律師承辦業務應當引導委托人通過合法的途徑、手段主張權利、解決爭議,不得煽動、教唆委托人采取擾亂公***秩序、危害公***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 律師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不得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不得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權益。
3、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隱私。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願泄露的情況和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但委托人或者其他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除外。
4、律師承辦業務,應當按照規定由律師事務所向委托人統壹收取律師費和有關辦案費用,不得私自收費,不得接受委托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在審判過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絕辯護人繼續為他辯護,也可以另行委托辯護人辯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