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非法拆遷成為籠罩在城鄉上空的巨大陰霾,引發了諸多矛盾。2010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壹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其中,程序違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得不到保障、未制定相關應急預案的,不得實施強制拆遷。然而,即使在新拆遷條例出臺後,泗縣侵犯公民合法權益、違法強拆的勢頭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拆遷戶:被拆房屋內容缺失。
據拆遷戶張介紹,泗縣醬廠職工宿舍位於泗縣東關街19號。80年代分配給拆遷戶,只有居住權,沒有轉讓權。2012春節前,他回醬料廠給母親辦理養老等相關手續時,廠長彭告訴他,醬料廠的宿舍馬上要拆了,家裏的東西趕緊搬走。然而,就在昨天,當他回到泗縣醬廠宿舍準備把自己的貴重物品帶回合肥時,卻發現自己住了多年的房子已經被拆了,家裏的財物也全部沒了。隨即撥打110報警,說明情況並在公安機關備案。3月12日上午,張向住建局白副局長反映房屋拆遷及屋內貴重物品丟失情況時,白副局長表示不知道此事,如有要求可以坐下來談。
2012 3月12日下午,拆遷戶張帶領記者來到醬料廠宿舍被拆的現場,看到被拆的房子壹片狼藉,到處都是磚瓦。拆遷戶張在自家房屋拆遷後,在地上的壹只棉拖鞋裏發現了壹只玉鐲,並在墻邊發現了家人的照片。拆遷戶西邊還有幾間房子沒拆。墻上貼著幾張拆遷通告,其中有“15號土地拆遷指揮部”的拆遷通告,要求拆遷時間定為2012 1.14,必須完成搬遷。三天內不搬遷,拆遷造成的損失自負,可通知簽名未加蓋“15號土地拆遷指揮部”。
縣住建局:自從向媒體投訴後,我就壹無所知了。
當日下午,記者在泗縣住建局見到了負責該項目的白副局長。問他事情的來龍去脈,他先是調侃記者:我是學法律的,以前是記者。這個我懂。我也有幾個北京各大報社的記者朋友。然後他告訴記者,醬廠宿舍的土地是2005年招拍掛的。德士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通過競標取得醬廠宿舍產權。我只知道是外地人,好像是南京人。這塊地是新拆遷條例出臺前的拆遷許可證,開發商自己拆的。至於拆遷戶的房子什麽時候拆的,房子裏有什麽物品,我們建設局沒有參與,我也不知道。今天這個拆遷戶給我打電話反映情況!現在拆遷辦已經成立調查組,正在調查。具體問拆遷辦負責人。他們更了解情況。記者就“15號拆遷指揮部”貼出的拆遷通知,為何沒有加蓋公章壹事向他提出質疑?他告訴記者,“15號拆遷指揮部”有開發區的責任,和建設局、國土部門等單位壹起成立。拆遷通知是開發商自己寫的,自己貼的,主要針對商戶(醬廠宿舍住了很多商戶,讓他們趕緊搬走)。記者再次詢問德時宇房地產公司辦公地點,與開發商白吉磊是否有親屬關系(白副局長老家在江蘇省泗洪縣青陽鎮,泗洪縣與泗洪縣交界處,泗洪縣3月22日才從安徽調到江蘇省,1955)?他支支吾吾地告訴記者,德世宇房地產公司租了壹套房子,具體在哪我也不清楚。
白吉磊是泗縣人,我家是江蘇泗洪縣人。我們根本不了解對方。我們只是壹個姓氏。
縣拆遷三:不了解具體拆遷情況。
記者采訪白副局長後,約30分鐘後,該縣住建局拆遷辦主任徐來到白副局長辦公室。據徐介紹,醬料廠宿舍的房子,是兩三個月前被社會上的農民工給開發商拆了。這塊地大約10畝。記者問他,如果拆遷時聯系不上房主,家裏的物品怎麽辦?他告訴記者,按照規定,必須通知拆遷戶。如果不通知,公證處人員會對每家每戶的物品進行登記,登記時會拍照,登記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後來記者問他,開發商在拆遷的時候能不能有合法的手續。徐主任含糊其辭,無法回答。最後,當記者問他泗縣拆遷管理處的地址,是哪個開發公司開發的,法人代表是誰?他說:“泗縣拆遷管理處不在這裏,在外面,具體在哪裏我也不清楚;開發公司可能是德世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不是白季樂就是白吉磊。”
拆遷辦:工作人員捉迷藏。
在泗縣住建局白副局長、徐局長采訪結束後,記者來到了住建局拆遷辦。記者敲了615房間的門,沒人應門。與此同時,記者聽到613室有聲音,推開613室的門,看到兩名工作人員正在用桌上的卷子討論著什麽(後來記者看到桌上的卷子都是泗縣醬廠宿舍的,有視頻為證)。看到記者到來,兩位工作人員還在低聲討論。記者出示證件並說明來意後,坐在椅子上的工作人員二話沒說就站起來走了。辦公桌外面的工作人員說這不是拆遷辦,我也不是拆遷辦。我是來玩的,所以就在外面走。記者在拆遷辦的辦公桌上看到,都是泗縣醬廠宿舍的相關資料,有塗改和標記的痕跡。過了壹會兒,站在辦公桌外的工作人員讓記者到他的辦公室來。記者堅持在613的辦公室采訪。這位工作人員沒辦法,只好讓剛才腳踩桌子的工作人員帶記者去七樓703室了解情況。隨後記者跟隨拆遷辦工作人員來到七樓樓梯。工作人員頭也不回地說:“我要去廁所,妳在這裏等我。”記者看了看時間,17: 05。然而,更讓記者驚訝的是,半個小時過去了,這位工作人員還沒有回來。記者去廁所看根本沒人,後來才知道是通過安全通道離開的。隨後記者向白副主任進行了反饋。
商務局:開發商交了錢,拆遷事宜沒問。
第二天上午,記者在泗縣商業局約見了郭局長。郭主任說:醬廠宿舍,總結構1410.82平米,開發商是白吉磊。2009年,縣政府找了商務局、住建局、第三拆遷所和開發商協商。經過協商,商務局和第三拆遷所簽訂了協議。協議簽訂後,開發商向商務局支付搬遷費270萬元。但這筆錢無法通過商務局的賬戶,而是轉到了泗縣財政局的賬戶。簽訂協議前,商務局安排工人代表上門通知,每個工人代表負責幾戶。通知主要是以電話通知的形式。如果聯系不上戶主,就在戶主家門前貼壹張通知。對於醬廠宿舍來說,我們走的每壹步都有職工代表監督。簽協議之前,張肯定是知情的,彭主任親自通知的。郭主任立即撥通了彭主任的電話進行核實。彭主任在電話裏跟郭主任說,我收到賠償款就通知他了,同時開發商也通知他,第壹次打電話給他,他說知道,第二次再打給他。接通後,他說他打錯了。同時我們也在2011 12 15的墻上貼了醬廠的通知,15天後(2012 1)我們又貼了醬廠的通知。隨後,記者向郭主任詢問了醬廠宿舍的拆遷時間,以及是否拿到了相關單位和部門提供的拆遷資質和拆遷許可證。“2012春節後開始拆遷。商務局和住建局簽訂協議,開發商付款給我們後,這塊地壹直歸開發商所有。至於開發商有沒有拆遷許可證和拆遷資質,那我們就管不著了。開發商拆房子不需要通知我們。”他說
醬廠:多次通知,拆遷戶壹直不搬。
據彭主任介紹,張的房子是2012春節後拆遷的。當時有他的父母,他的哥哥和他,共有7套房子。2011 65438+2月25日,我通知他去領取拆遷補償款。收到拆遷補償款的時候,我跟他說,房間裏的東西要盡快搬走。現在開發商把錢都給我們了,土地已經是別人的了。如果室內物品不拆除,他們可能會強行拆除。至於有沒有拆遷資質和拆遷許可證,我就不知道了。
開發區管委會:15號用地性質不明。
據居住在15號地(醬廠和東關村)的村民介紹,醬廠和東關村的土地都在開發區,而醬廠的土地屬於國有土地,東關村的土地屬於集體土地。但東關村集體土地與醬廠土地掛鉤,進行非法轉讓。
2012 3月14日,記者帶著疑問來到縣開發區管委會,采訪了分管領導劉副主任。據劉副局長介紹,他剛調到這裏,只知道開發區是15號地的責任單位,開發區只是協助拆遷。東溝是醬廠的地,西溝是東關村村民的地。至於這兩塊地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他也不清楚。妳可以去住建局了解壹下白副局長的情況。隨即,劉主任撥通了白副主任的電話,說明了情況,並讓記者與白副主任通話。但當記者拿著劉副主任的電話與白副主任通話時,白副主任立即掛斷,再次撥通白副主任的電話,無法接通。在采訪完開發區劉副主任後,記者電話詢問了北京的秦律師,什麽樣的土地可以出售?在電話中,他告訴記者,首先要看的是劃撥土地的性質。已經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可以買賣。其次,當地集體土地是否取得了土地使用證,是不能買賣的。簽訂的可以買賣的合同(協議)自然有效,否則無效。
然而,直到采訪結束,拆遷辦也沒有向記者出示泗縣醬廠職工宿舍拆遷許可證和泗縣德世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拆遷資質和拆遷許可證。
拆遷是壹項艱巨的任務,但要接受監督,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以維護社會穩定。針對此事,本報記者衷心希望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本著以民為文、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優良作風和服務宗旨,盡快妥善消除矛盾、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