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 _
註冊地:_ _ _ _ _ _ _ _
乙方:(姓名)_ _ _ _ _ _ _ _
地址:_ _ _ _ _ _ _ _
律師執照號碼:_ _ _ _ _ _ _ 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壹致簽訂本合同。這些條款如下:
第壹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如果乙方是第壹次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本合同期限內的前個月為試用期。
3.如任何壹方希望續簽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壹個月向對方提出,雙方重新協商壹致後可續簽聘用合同。
4.如果本合同期滿後,雙方未能續簽本合同,但仍按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實際履行,本合同將自動延期壹年。
第2條工作條件和責任
1.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律師,並為其辦理人事關系轉移、律師執業證申請、年審等相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人事調動、申請律師執業證或年審而應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進行甲方內部管理制度的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要求。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和辦公條件,並有權根據自身業務需要和乙方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和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夥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相關規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工作標準或甲方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夥人安排的各項任務。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情況,結合合夥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工資或獎金。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評估結果,並可向主管合夥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年業務工作量為_ _ _小時(或收入)。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夥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饋和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範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記錄(或重新檢查乙方的業務工作量)。如乙方不服甲方合夥人的調整決定,可向甲方主管合夥人申訴。
第三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彈性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按甲方要求按時上班,完成不少於八小時的考勤時間。
2.甲方合夥人因工作需要,可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其適當的休假。乙方請假或休假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並根據甲方的統壹安排辦理相應的休假調整手續。
第四條從事薪酬福利的律師可以選擇薪酬方式。
(1)年薪制。
1.在本合同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年薪為人民幣元,包括除獎金、加班費、補貼和津貼以外的所有報酬。甲方合夥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的薪酬制度,並據此確定或調整乙方的薪酬標準。
2.乙方的年薪將按月支付。甲方應於每月_ _ _日前以現金/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工資,但因非甲方原因的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支付..
3.甲方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並可根據其經濟效益和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種獎金(註:包括但不限於提成、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和乙方應承擔的社會保險費部分。同時,甲方可根據自身能力和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項目。
5.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產假。乙方應向甲方申請休假並獲得批準。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支付乙方休假期間的法定工資。
傭金工資制
1.如乙方業務產生的收入低於人民幣元(此數字由事務所根據自身情況確定),工資提成比例為_ _ _%;金額超過_ _ _萬元的,每增加_ _ _萬元,提成比例增加5%,但最高不超過_ _ _個百分點;(關於傭金比例不應過高,事務所應考慮成本、稅收、利潤和行業慣例等因素。)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費用從乙方提成工資中支付;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管理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定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和公布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應嚴格保守甲方、甲方合作夥伴及甲方客戶的商業秘密。甲方、甲方合作夥伴和甲方客戶的任何業務或財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紙張、計算機磁盤、軟盤、電影、錄音、視頻、草稿和筆記等形式記錄或存儲的文件、模板、文件、傳真、信件、數據、報表、表格、圖紙、密碼、清單、電話號碼和地址,均為甲方的財產..除非甲方業務需要,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資料,也不得復制、下載、攜帶或發送至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壹切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任何其他有償工作。在甲方工作期間,乙方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第三方從事任何與甲方競爭的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雇用或幫助任何第三方雇用甲方的律師和雇員,也不得在與甲方終止本合同後壹年內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以前的客戶或甲方客戶的相對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引進外籍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義務..服務期自乙方培訓結束之日或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之日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果服務期長於合同期,則相應延長合同期。如乙方在服務期內與甲方終止本合同,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規定而導致甲方與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受聘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應統壹收取律師服務費,並出具合法票據。如乙方應客戶要求或因其他原因代收代付相關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授權委托書..
6.乙方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辭職前_個月的總收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且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
第六條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