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件收費
沒有財產糾紛的案件,比如只是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案件,尋求撫養權的案件,都是按件收費的,根據案件不同,收費壹般在5000-20000元不等。
第二,根據收費的多少。
如果案件存在財產糾紛,律師費將根據訴訟標的分期、按比例收取。
1.10萬元以下爭議標的的6%-10%,最低壹般不低於5000元;
2.7%-8%的爭議對象大於65438+萬元但小於1萬元;
3.5%的爭議對象為654.38+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
4.2%-3%的爭議對象為500萬元以上但不足654.38+00萬元;
5.1%爭議對象大於10萬元但小於5000萬元;
6.爭議對象5000萬元以上的0.5%。
第三,風險代理
風險代理是民商事領域的壹種特殊收費方式,刑事案件不允許風險代理。是指前期只收取基本的訴訟相關費用和差旅費等基本費用,案件結束後根據法院判決的數額提取壹定比例。壹般風險代理費標準為前期基礎費3000-6000左右,判決後判決金額的10%-20%,最高比例不超過30%。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規範律師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委托人和律師的合法權益,促進律師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價格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和獲準執業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的收費行為。
第三條律師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托人提供便捷、優質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