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律師有沒有義務幫忙取證

律師有沒有義務幫忙取證

律師有義務幫忙取證,律師在接受當事人委托之後是有義務幫助當事人就案件相關事實進行調查取證的。如果是被告的代理律師,更要盡到搜集證據的義務。如果是原告的代理律師也要做好準備,有時法院會要求原告也出示證據,原告不能拒絕。在民事訴訟中,要看在委托書中是否有授權,如果有的話,那麽律師就有義務收集,反之就沒有。

律師的調查取證權,是指律師在執行律師業務活動過程中所享有的調查、了解有關情況和收集獲取有關證據的權利。

調查取證是律師執業的重要環節,在訴訟中,庭審方式的改革,更加強調調動雙方當事人的積極性,法官更趨向於中立的仲裁角色,這樣無論刑事辯護,還是民事、行政訴訟,律師的意見如果沒有相應證據的支持,那只能是無本之木、無源之水,難有充分的說服力。而調查取證則是律師獲取證據的重要方式之壹。但調查取證卻歷來是困擾律師的壹個難題。

律師有權依照有關規定,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有責任給予支持。由於這些規定都過於原則、籠統,缺乏“制裁”條款,使律師收集證據的活動沒有具體的措施加以保障,在實踐中造成律師取證難的現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五條 受委托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壹條 辯護人認為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未提交的,有權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調取。

第四十二條 辯護人收集的有關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

  • 上一篇:律師的催款信有法律效力嗎
  • 下一篇:南昌市律師收費標準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