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律師協會可以吊銷律師執照嗎?

律師協會可以吊銷律師執照嗎?

法律分析:是的。律師作為代理人參與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活動,應當遵守法院、仲裁庭關於紀律、監督場所和行政處理規則的規定,不得有下列妨礙或者幹擾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活動正常進行的行為,不得對自己或者其他律師正在辦理的案件進行歪曲、誤導性的宣傳和評論,不得惡意炒作案件;以系列群、聯名、公開信、網上集會聲援等方式,或以案例研究為名,制造輿論壓力,攻擊、醜化司法機關和司法系統。將吊銷律師執照,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九條律師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停止執業六個月以上壹年以下的處罰,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案的;(二)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的;(三)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欺詐行為的;(四)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引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妨礙對方當事人依法取得證據的;(五)收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權益的;(六)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幹擾訴訟、仲裁活動正常進行的;(七)煽動或者指使當事人采取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糾紛的;(八)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的;(九)泄露國家秘密的。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 上一篇:律師怎麽找案源
  • 下一篇:毛誌傑是誰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