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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金庫案的判決理由

馬金庫(1991年-) [2],原名錢[1],因不滿尹女士讓他照看孩子,持斧頭將她和2歲的兒子砍死。2065438年3月1日,馬金庫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受審。死者家屬高舉遺像,極度悲傷憤怒,但馬金庫毫不在意,甚至還笑了。他說他已經自殺了,只求法院快點判他死刑。為雞毛蒜皮的小事發生爭執,掄起斧頭就砸

2012 3月1日上午9點50分,馬金庫被帶進法庭。坐在旁聽席上的死者家屬迅速拿出遇害母子的照片,情緒激動。但馬金庫對此並不在意。他坐在椅子上,搖著頭,有時還冷笑著。檢察官和法官幾次提醒他坐著別動。

馬金庫出生於1991,黑龍江省人。案發前在朝陽區壹家貿易公司做搬運工。受害人尹女士是該公司會計兼老板的媳婦。馬金庫說,他和尹女士沒有矛盾。2065 438+01 5月22日,他想睡懶覺,早上6點多被老板叫起來卸貨。“我平時沒這麽生氣。我不知道那天發生了什麽,但是我特別生氣。”早上8點,他來到公司廚房,把二三十顆安眠藥放進壹鍋粥裏。“我覺得大家吃完飯都會想睡覺,就不用工作了。”大約壹個小時後,老板和幾個員工都出現了頭暈、惡心等癥狀,於是去看醫生。

馬金庫說晚上想睡覺,正在洗衣服的尹女士讓他去修燈,哄孩子。“我當時特別生氣,說不想哄。她說妳在工作,讓妳就不好意思了。”兩個人先吵了起來,然後妳推我我推妳才聯手。“我抓起角落裏的斧頭,砸在她的頭上。我想教育她,然後就結束了。”他說,沒想到尹女士抱著孩子喊:“殺了,救命!”孩子也在哭。“我當時很害怕,所以就死了。”

殺人之後,現在學開車,靠飆車逃跑。

馬金庫說,當時天很黑,他閉著眼睛砍了大概20下。母子倆沈默著,斧頭砍了下來。怕同事出來看見,他把尹女士拖到另壹個院子,期間聽到尹女士反復說“為什麽?”“我說,我不知道為什麽。我的腿在打架,我的生活被毀了。”馬金庫將尹女士拖到壹輛貨車下,然後試圖啟動貨車碾過尹女士,但因為不會開車而放棄。然後他向宿舍走去。當他看到尹女士的兒子時,他抱起孩子,扔進了壹個倉庫。換好衣服後,他到公司辦公室、老板和尹女士房間,盜走3000余元、手機、銀行卡等財物。之後,他開著老板的別克走了。

馬金庫說:“我不會開車,剛學會。”他壹直朝著家鄉的方向行駛。在高速公路上,他還和別人壹起玩賽車。“我沒看懂,撞上了護欄。”之後,他離開了自己的別克,花了2000多元打車去了黑龍江五常市。他想回家看看親友,然後自殺,但第二天下午就被警察抓住了。

向法官鞠躬求死

2065438年3月1日,庭審當天,殷女士丈夫及父母分別向馬金庫提起民事索賠1.39萬元及87萬元。她的丈夫向法官下跪,請求判處馬金庫死刑,立即執行。公訴機關表示,馬金庫被鑒定為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其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不存在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應當從重處罰,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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