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工傷保險後,大部分工傷治療費用可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沒有買工傷保險,工傷待遇費用全部由企業支付。
您可以遵循以下步驟:
1.企業應當在1月和1年內向企業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工傷認定醫療穩定後,向當地勞動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傷殘)鑒定。
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三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未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申請先行支付。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逾期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依法向用人單位追償。
1,醫療:報銷醫療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按當地標準支付,需要護理的,單位需要按當地標準支付護理費。
2.停工帶薪待遇:工傷待遇需要確定停工帶薪。通常由治療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壹般不超過12個月。帶薪停工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發放。
3.傷殘津貼。
4.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1-10傷殘等級不同。視傷殘鑒定等級而定。
5.解除勞動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單位支付。按照江蘇省規定的標準: (壹)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標準1-10殘疾等級不同。視傷殘鑒定等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