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需要起訴。沒有律師可以起訴嗎?
沒有律師可以起訴。起訴權是當事人的壹項訴訟權利,即以自己的名義起訴。委托律師不是起訴的必要條件。沒有律師起訴的理由如下:民事訴訟法中的起訴,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因自身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糾紛,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進行審判保護的訴訟行為。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是指國家機關和有起訴權的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理,以確定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依法進行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審理的各類案件,都是基於公訴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起訴。如果沒有起訴,法院不會主動審理任何案件。如果法院接受起訴,同意進行審判,就叫受理。起訴的成立標誌著訴訟審判程序的開始。是否需要律師,可以根據個人需求決定。訴訟的流程具體包括:寫起訴狀-立案-審理-判決-執行。民事起訴狀是啟動訴訟程序的重要法律文件。
二、訴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訴訟所需材料包括:起訴書、證據材料、原告身份證、被告證明材料。委托他人起訴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復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並提供原件備查。委托律師起訴的,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並取得授權委托書和律師證書復印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沒有律師,當事人可以自己去法院起訴。律師不是起訴的必要條件,不影響當事人的起訴。如果案情比較簡單,自己起訴是沒問題的。如果案情復雜,是否聘請律師取決於當事人的需求。不管是簡單的案件還是復雜的案件,沒有律師可以自己起訴。檢方需要向主管法院提交訴狀和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