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官裁定孟晚舟律師可用“重大證據遺漏”申請終止引渡程序
據央視新聞報道,溫哥華當地時間29日晚,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法官希瑟·霍爾姆斯(Heather Holmes)作出壹項裁定,駁回孟晚舟引渡案檢方律師的壹項申請。這項裁定意味著,法官認為美國提供的“案件記錄”中可能存在“故意遺漏證據”或者“重大證據遺漏”,因此可以被列為申請終止對孟晚舟引渡的理由之壹。
裁定書認為,孟女士的申訴無論是要求中止訴訟還是指認“案件記錄”刪除證據既是基於每個分支的分別考慮,也是基於對各個分支的綜合考慮。因此,存在這樣的可能性,即第三分支無法獨自成立,但是在與第壹分支和第二分支合並考慮的情況下,就可以成立。因此,法官決定駁回檢方律師的請求。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職員承認傳遞手機密碼違法
據中新網此前報道,當地時間10月26日,孟晚舟在位於溫哥華的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又譯卑詩省)高等法院再度出庭參加其引渡案的聆訊。在此輪聆訊中,控辯雙方將圍繞加執法部門在拘押孟晚舟的過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濫用的問題,對證人展開交叉質詢。
辯方認為,在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飛抵溫哥華2小時前,皇家騎警和邊境服務局變更了對其“立即逮捕”的原計劃,而是利用特殊的移民檢查權扣留孟的電子設備,並在沒有告知其憲章權利以及律師缺席的情形下對孟進行非法“審問”。辯方認為,執法人員把壹場非法取證的刑事調查偽裝成壹次例行海關檢查,其目的是在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幫助美國非法搜集不利於華為的證據。
據央視新聞報道,孟晚舟的律師於當地時間27日再次對加拿大聯邦警察(RCMP,或譯為皇家騎警)警員溫斯頓·葉(Winston Yep)進行詢問。與26日相比,這位警員當天回答辯方律師的過程明顯變長,似乎對每個問題都‘三思而後答’,聲調也比前壹日更低。盡管如此精心地選擇答案,他還是在追問過程中被迫直接承認,是他用內容錯誤的宣誓書獲得了法官的臨時逮捕令。
此外,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職員司各特·柯克蘭(Scott Kirkland)在當天下午法庭聽證結束前十分鐘,也接受了檢方律師的詢問。
值得註意的壹個問題是,司各特要求孟晚舟交出她的手機密碼,並且不僅把密碼寫在自己的記錄本上,還寫在了壹張紙條上。他的解釋是,這是他的工作習慣,這麽做通常是為了在把護照交還給持有人時,提醒他們更換密碼。然而,這個寫著密碼的紙條後來被送到了聯邦警察的手上。按照相關的法規,邊境服務局不能把他們從入境者那裏獲得的這種信息交給警察。
司各特對此承認,這是壹個錯誤,這個錯誤違反了隱私保護法。但他否認自己是故意交給警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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