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泉港區檢察院的* *。* *年參加檢察工作,先在石獅市檢察院刑事檢察處工作了四年。* *在“嚴打”期間,曾創下每年辦理* *案件的紀錄,被* *市委市政府評為“嚴打工作先進個人”。離開檢察部門後,我獲得了研究生學歷和法學碩士學位,並在檢察委員會委員、辦公室主任、民政廳廳長的崗位上積極推動檢察理論和實踐的創新,掌握了多媒體證據的編輯操作。最近還承辦了全省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第壹案和全國“支持反訴”第壹案。有了這些經歷,我更加渴望回到公訴的位子上,做壹名首席檢察官。
在我看來,“主訴”的“主要”可以解釋為“主導起訴程序、主持疑難案件、主持業務管理”,而“主訴”則包括“訴訟質量、效率、責任”,以及自我介紹發言“檢察官面試時自我介紹發言範文”。
領導首先要當好“法官前的法官”。運用審判的標準,對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作出相對獨立的法律判斷,指控的準確是辦案的生命線;其次,要成為指導偵查的專家,強化早期介入、追逃起訴、補充偵查等協調制約機制,順利完成舉證責任;三是在案件的“快偵快訴快審”中發揮積極作用,如減少撤訴和延期審理,充分利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簡化審理,等等;最後,鑒於法律監督機關的憲法地位,檢察長也要發揮好“法官之上的法官”的作用,以正義之劍維護司法的平衡!
主訴檢察官作為公訴部門的業務核心,在承辦重大復雜案件中,要表現出駕馭各種刑事法律政策問題的能力;在還原案件事實、糾正非法偵查、粉碎偽證和翻供、駁斥荒謬辯護的較量中樹立檢察職業的權威;在打防結合、綜合治理的配合中實現公訴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檢察改革要求弱化行政色彩,強化司法屬性。作為公訴部門的專業帶頭人,主訴檢察官要在起草提審提綱、組織案件討論、簽發法律文書、制定庭審方案等關鍵環節,著力加強對輔助人員的專業化管理,在是非之辯、法律思維中把自己培養成專家型檢察人才,在監督、競爭、合作的氛圍中造就壹批精英檢察官。
檢察長是責、權、利高度統壹的法律職務。自由裁量權的運行是壹個嚴格遵守辦案規則、嚴格控制審批權限的過程。處理好與檢察長、檢察委員會、科長的職權關系,關鍵在於堅定獨立審判的信心,克服擔心錯案追究的保守心態。當好壹名首席檢察官,需要強烈的政治榮譽感和高尚的職業道德,需要刻苦的理論學習和豐富的實踐訓練。另外,我覺得壹定要像第壹公訴人龔放壹樣,“厭惡交往”,遠離誘惑,甘於孤獨,讓“距離產生正義”。
我在設計檢察官分類管理試點方案的時候,把首席檢察官作為檢察官序列中最專業的精英,把首席檢察官的辦案團隊作為未來檢察權運行的典型模式。成為其中壹員,是我無悔的堅持。
法學界曾評價,主訴檢察官制度改革是“對抗與危機的產物”。面對法官手中的法槌,律師身上的袍子,我們用檢察長的名義代表檢察官的威嚴,儀式化的背後,強調的是真實的素質。因為,他的職稱肩負著社會對司法機關的信任!在他的胸前,凝聚著法律和檢察職業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