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法官的司法考試、司法培訓、法學理論和經驗都是非常豐富的,而且要成為法官,還要經過體制內法官崗位制度的篩選,還要淘汰其他同事(包括法官助理、司法助理),所以是非肯定是非常清楚的。
律師是服務團體,靠命令生活。
我們通常聽說律師可能覺得自己很高,很有錢,很有門面;其實壹般來說,律師就是壹個賣法律服務知識的群體。他靠賣服務,靠病例單為生。如果沒人找他,或者沒有指定的案源,他基本都會轉行謀生。
律師既然要靠幫人打官司為生,那就必須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然後不斷豐富自己的法律執業經驗,這樣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為當事人謀取利益,也可以代替當事人處理自己不想處理的事情。
從這個角度來說,不是為什麽要請律師,而是能不能請律師,完全是當事人的個人決定,是案件的需要。
法官就是裁判,不關心庭外的事情。
有人說過,法官絕對可以明辨是非,是非;但作為裁判,他對場外的事情不感興趣,不會主動提問,也不會幫壹方指出錯誤,只會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和材料,根據自己的經驗和法律做出裁決。
那麽就會產生問題。有些當事人不了解法律,也不了解細節,在提交證據、組織事實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錯誤,而律師代理人可以從專業角度彌補這些問題。
很多當事人能勝訴的案件,或者案件事實確實如當事人所說,最後都是敗訴。這是因為在訴訟過程中,需要出示證據進行辯論,法官只認證證據,不主動調查案件事實。如果當事人不懂法律,或者遺漏了重要證據,那場必須贏的官司最終可能會輸。
所以在訴訟過程中,不能指望法官幫妳,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完善證據,或者委托懂的人幫妳做好充分的準備。
律師就是懂法律的大師。
根據律師的簡稱,我們可以得出壹個概念,律師可以被稱為懂法律的大師,就像教練是懂開車的大師壹樣。所謂術業有專攻。
由於律師是懂法的大師,所以在法律領域、法律知識、法律技能方面比普通人更精通,這樣律師就可以在自己的訴訟中發揮當事人無法發揮的作用。畢竟他們有專業背景和專業能力。
當然,有些律師不鉆技巧鉆漏洞。導致很多人對律師的整體評價下降,聘請律師確實是壹種自願行為。至於是否邀請他們,需要妳自己評估決定。畢竟大部分律師都比較靠譜,能做實事。結論綜上,不是法官分不清是非,是非!而是當事人分不清對錯,是指法律層面的權利,而不是事實層面的權利,因為法律層面的權利需要當事人論證,而很多當事人做不到這個論證過程。
打官司壹定要找律師嗎?
妳可以不請律師上法庭,任何人都被允許為自己辯護。
法律允許自衛,但聘請專業律師對破案能起到積極作用。
打官司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壹直存在爭議。有人認為聘請律師可以減輕當事人的壓力,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
如果是公訴案件,比如刑事案件,那麽公安機關會讓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受害人需要聘請律師。
如果是自訴案件,可以請訴訟代理人而不是律師。只要當事人有足夠的法律知識,也可以請訴訟代理人。《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打官司壹定要請律師嗎?
是否聘請律師由當事人決定。法律沒有規定訴訟必須由律師代理。無論是在民事、行政還是刑事訴訟中,委托律師都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既然是權利,當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當事人覺得自己能應付整個訴訟,當然可以不用律師打官司。
每個人都被允許為自己辯護,這是我們法律允許的,但是這個時代請律師是壹種情況,這是有原因的。
第壹,律師畢竟是專業人士。畢竟他們比我們更懂法律,除非他們是律師,那就讓他們更勝任辯護吧。第二,現在大家都要求法律公正。如果沒有律師(這壹般是針對刑事案件的),有司法不公開不公正之嫌。有句俗話:“有權保持沈默,有權請律師作證。”第三,我上面說了,這已經是壹種情況,法院壹般都會請律師。當然民事案件沒那麽嚴重。我們現在追求的是和諧社會,所以現在民事案件更強調調解。
沒有律師我能為自己辯護嗎?
不請律師為自己辯護是可以的。任何人都被允許為自己辯護,這是法律允許的,但是這個時代請律師是壹種情況,這是有原因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是否委托辯護律師,由被告人自己決定,被告人可以為自己辯護,但被告人因經濟困難不能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是盲、聾、啞人的,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提供法律援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行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除外。
起訴離婚,請律師。律師是為自己辯護還是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
首先,如果有律師的話,律師會在法庭上為法官提供專業意見,包括起訴狀、辯護意見、法庭發言等。,都有律師協助。
其次,我也有權利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但我應該遵守法庭紀律。
打官司要請律師嗎?
不壹定。妳不必請律師。首先,法律沒有規定訴訟中當事人必須聘請律師。通常庭審結束後,法官會引導當事人舉證、質證,包括辯論。如果證據沒有及時提供,法官會給它壹個補充的機會。所以從制度上來說,不用擔心沒有律師無法開庭或者在法庭上被“冷落”或者“不知所雲”。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指定律師為其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指定律師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