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訴書格式版本1
原告:姓名、國籍、出生日期、職務、住址和電話號碼:
被告:同上(如果是單位,請寫明單位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請求采取行動:
事實和理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哲智
_ _ _ _人民法院
原告:_ _ _ _ _ _ _(蓋章)
法定代表人:_ _ _ _ _ _ _(簽章)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附:
合同副本。
_ _ _份本訴狀副本。
_ _份其他證明文件。
註意:
(1)合同簽訂後應寫明事實和理由,具體內容,爭議的原因,索賠及有關法律政策。
(2)原告人須向法庭列出所有證據。
證人姓名、住所,書證、物證的來源和保管人,並提供復印件供法庭調查。
(3)本起訴狀適用於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
起訴書2
北檢刑事訴訟法[2009]第818號
被告人莊莉,男,1961年6月23日出生,身份證號碼130105106231265438,漢族,碩士研究生學歷,河北石家莊人。住所: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柏林南路3號40號樓2單元202號,北京市海澱區尚峰國際公寓702號。2009年6月5438+2月,2009年6月5438+2月被重慶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刑事拘留。
該案被重慶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批捕。
本案由重慶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偵查終結,被告人莊莉於2009年6月65438+2月65438+6月6日以犯偽證罪、妨害作證罪移送我院審查起訴。
本院受理後,於2009年6月5438+2月65438+7月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依法對被告人進行了詢問,並對全部案件材料進行了審查。
法律審查認為,2009年10月20日,龔剛模等34人因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提起公訴。
2009年10月22日、25日,165438+龔剛模的妻子程琪、表姐龔先後與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刑事案件代理協議書》。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指定被告人莊莉、律師馬曉軍為壹審辯護人,龔剛模親屬支付律師代理費654.38元+0.5萬元。
2009年6月24日,165438+10月24日,65438+10月26日,65438+2009年2月4日,被告人在重慶市江北區看守所會見時,為幫助開脫罪責,引誘、教唆向公安機關編造刑訊逼供,並向宣讀其同案被告人範等人的供述。
被告人莊莉還引誘證人作偽證,以取得法院對龔剛模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編造的口供的采信。
5438+01年6月底至2009年2月初,編造了被範等人敲詐勒索的事實,並要求程琪出庭作證。
165438+2009年10月24日,在重慶市高新區南方花園某茶館內,指使龔安排重慶保利天元娛樂有限公司成員作偽證,否認是重慶保利天元娛樂有限公司的實際投資人、控制人
龔安排重慶保利天元娛樂有限公司員工王玲、、李做假證。
2009年6月5438+2月3日,在重慶渝北區?五洲賓館?莊莉指使龔剛模的另壹名辯護人重慶市克裏特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家友賄賂警方對龔剛模進行刑訊逼供。
2009年6月5438+2月1日,向人民法院申請程琪、龔等人出庭作證。
被告人莊莉的上述行為,幹擾了龔剛模等34人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審判的正常工作。
2009年6月5438+2月10,龔剛模向公安機關舉報了被告人莊莉的犯罪行為。2009年6月5438+2月12日,莊莉在北京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認定上述事實的證據如下:
1、刑事案件代理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業證書等。;
2.證人龔、、吳家友、程琪、王玲、、李等人的證言;
3.被告人莊莉的供述和辯解。
本院認為,被告人莊莉在履行刑事辯護職責過程中,捏造龔剛模刑訊逼供的虛假事實,偽造證據,引誘證人作偽證。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第壹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故應以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壹條之規定,依法對被告人莊莉提起公訴,並予以判決。
我在此傳達
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何貝貝。
姚寧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如何寫投訴信3
原告提起訴訟,要準備起訴狀,也就是起訴狀。
申訴書應包含以下內容:
1.雙方(原被告)基本情況。
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國籍、工作單位、住址。
如有,應寫明單位名稱、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2、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所謂訴訟請求,就是需要解決的問題,比如要求離婚,或者要求賠償。
3、註明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起訴狀除上述內容外,還應寫明提交起訴狀的人民法院名稱、起訴狀的年、月、日,起訴狀應由原告簽名蓋章。
還應提供與被告人數相對應的復印件(除原件外,還應增加壹名被告,即壹名被告兩份,兩名被告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