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申報賬戶的;
(2)虛報賬目。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禁止壹個人擁有兩個戶口。但是否違法,要看這兩個賬號是怎麽獲得的。如果在獲取過程中存在違法犯罪行為,將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懲處。
另外,如果發現其中壹個賬號被用來做違法的事情,也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如果不是必須保留,請主動到公安機關註銷壹個。壹個有兩個戶口的人,有時候會給自己留條後路,去做違法的事情。比如他真的結了兩次婚,就是犯了重婚罪。畢竟兩個賬號還是壹個人。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公民應當只有壹個戶口。重復賬戶肯定有假賬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十條,虛報戶口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申請重戶口身份證並使用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處罰。戶口重的,假戶口必須註銷。註銷戶口時,應攜帶戶口簿和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申請處罰。戶籍民警和轄區民警調查後,予以註銷。
6.《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六條公民應當在其經常居住地登記為常住人口,壹個公民只能在壹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申報賬戶的;
(2)虛假註冊;
(三)偽造、塗改、轉讓、出借、出賣戶籍證明的;
(四)冒用他人賬戶的;
(五)旅館經營者未按規定對旅客進行登記的。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1、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證的。
2、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或者拘留十日,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1)冒用他人身份證或使用騙取的身份證;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三)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冒用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沒收。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