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案件到了檢察院,律師為委托人做什麽?

案件到了檢察院,律師為委托人做什麽?

律師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的工作包括律師接受委托、與公訴機關取得聯系、會見溝通、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等。其中,自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提供辯護;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書壹式兩份,委托人壹份,律師事務所存檔壹份。

1.律師在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做什麽?

1,律師接受委托。

(壹)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提供辯護。

(二)律師辦理案件。

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協議書壹式兩份,委托人壹份,律師事務所存檔壹份;

2.委托人簽署委托書壹式三份,辦案機關壹份,承辦人存檔壹份,委托人保存壹份;

3、律師事務所承辦律師根據公函,由律師送交辦案機關。

2.聯系公訴機關

1.接受委托後,承辦律師應當及時與公訴機關取得聯系,提交授權委托書和律師事務所的公函,並出示律師執業證書。

2.辯護律師有權查閱、摘抄、復制本案訴訟文書和技術鑒定材料。

3.會議和通信

(1)在審查起訴階段,辯護律師可以不經檢察機關批準,隨時會見犯罪嫌疑人。

(二)辯護律師可以與犯罪嫌疑人通信,但內容應當與案件有關。

(3)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可以就下列案件向其提問: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況;

2、是否參與以及如何參與涉嫌案件;

3.定罪量刑或者無罪抗辯所涉及的主要事實和情節。

4.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請求律師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的。承辦律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代為申請取保候審。

(二)律師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的,應當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事實、理由和擔保方式,並註明律師事務所名稱、律師姓名、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等。

二。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除外。

第三十七條辯護人的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可以在偵查期間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和案件的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函要求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最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在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犯罪案件中,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偵查機關應當將上述情況提前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情,提供咨詢。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受監控。

第壹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適用於辯護律師與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會見和通信。

第四十條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壹條辯護人認為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收集的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證據材料沒有提交的,有權向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申請調取。

第四十二條辯護人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第四十三條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或者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或者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第四十四條辯護人或者其他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作偽證或者進行其他妨礙司法程序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辯護人涉嫌犯罪的,應當由辯護人承辦案件的偵查機關以外的偵查機關辦理。辯護人是律師的,應當及時通知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

第四十五條在庭審中,被告人可以拒絕辯護人繼續為其辯護,也可以另行委托辯護人為其辯護。

在辦理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的過程中,需要有律師介入,幫助當事人解決相關的專業法律問題。在訴訟過程中,律師作為代理人或委托人,不僅需要具備高度的專業知識,還應具備高度的專業素質,為當事人獲取相應的利益。

  • 上一篇:鞍山特大殺人案:男子連殺10人,包括父親和妻兒,結局如何?
  • 下一篇:南京刑事案件十大律所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